張家界市高級技工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2014〕70號)等有關規定,報經市人社局批準,張家界市高級技工學校2017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數量 |
編制性質 |
學歷學位要求 |
年齡要求 |
專業要求 |
酒店管理教師 |
1 |
全額事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35歲以下 |
酒店管理 |
美術教師 |
1 |
全額事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35歲以下 |
以下專業之一:美術學、動畫、繪畫、雕塑、產品設計、工藝美術、中國畫 |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5月24日至1999年5月24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認證,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4.現役軍人;
5.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今年應屆畢業生除外)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以上服務期、辭退、最低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考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報考人員請登錄張家界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jj.gov.cn)報名。
2.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的報考職位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不得隨意棄考。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考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張家界市高級技工學校聯系,聯系人:吳老師(18974478799)
(二)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考前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25日9:00—12:00,14:30—17:30;地點:湖南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長沙市湘府路168號)。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本人當場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包括考試前資格審查、聘用時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試教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需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四)領取準考證
2017年5月25日9:00—12:00,14:30—17:30資格審查完成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方式、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方法
考試分為試教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應考人員均參加試教和專業技能測試。
試教:總分100分,主要測評應試者專業知識素質,教態儀表、口頭表達能力、課堂組織與控制能力等,時間55分鐘,其中書寫教案、備課時間為40分鐘,試講15分鐘。試教順序采用抽簽方式決定。
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按崗位要求進行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專業操作能力。
綜合成績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試教成績占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
(二)考試時間:2017年5月26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三)考試地點:湖南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長沙市湘府路168號)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聘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結束,由考察組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
同時,考察組要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1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社局在網站上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招聘單位組織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社局審定。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新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工資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張家界市人社局網站上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張人社發〔2014〕70號和張人社發〔2015〕74號文件執行。
九、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張家界市高級技工學校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張家界市人社局監察室(0744- 8290026)
張家界市高級技工學校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