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洞口縣城區部分學校教師選聘方案
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從全縣中小學教師中選聘部分教師到縣城文昌學校、思源實驗學校、文昌街道中心小學、文昌街道第二小學、文昌街道第三小學等學校工作。為使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順利有序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選聘基本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選聘崗位與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思品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文昌中學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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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思源學校初中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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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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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思源學校小學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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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5 |
文昌街道所轄城區小學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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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8 |
三、選聘條件
1、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縣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2、報考小學教師的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具有國家承認的與報考學科專業相一致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報考小學教師的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申報語文、數學、英語崗位的人員須有擔任過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
4、在本縣公辦學校工作滿3年(含在編在崗特崗教師),報考小學教師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小學、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報考初中教師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定向培養的免費師范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學質量優良;
6、身體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
7、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得報考:
(1)處分期未滿的或因違規違紀已立案未辦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來有其他較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
(4)2012年以來,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違反《洞口縣教育系統嚴禁的“14種不良行為”》(賭博;參加非法組織;生活作風不檢點;亂收費;私分伙食費;體罰或變相體罰、猥褻學生、對學生實施性騷擾甚至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弄虛作假考試舞弊;強制家教家養;推銷教輔資料和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教學常規(不備課,到網上下載現成教案);買賣生源;違反計劃生育;因教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的職責;網上亂發帖子、甚至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的;
(5)本學年沒有擔任教學工作的(產假、病假除外)。
四、選聘程序
1、報名
凡符合選聘條件的教師持加蓋有所在學校(鄉鎮學校教師還須加蓋鄉鎮中心學校公章)公章的本人申請表(附件1)、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近三年(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證書原件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在教科局新辦公樓四樓會議室報名,報名時現場攝像,不接受委托報名。
分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開考比例1:2。
2、考試
(1)筆試
①筆試科目與內容:所報科目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②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試講
①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選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如果確定最末一位試講對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試講。
②試講方式:采用上微型課的方式。備課時間50分鐘,試講時間:小學語文、數學崗位10分鐘以內,初中及小學其他崗位15分鐘以內。試講教材:現行小學、初中教材。備課前抽上課順序簽和課題簽。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所有成績為百分制,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組成。
3、資格審查和工作業績考核
(1)資審、考核對象確定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選聘計劃的1:1.5的比例確定資審、考核對象,如果確定最末一位資審、考核對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列入資審、考核范圍。
(2)資審、考核方式:調查、走訪
資審、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否決:
①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沒有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小學、初中或高中課程的(在我縣工作期間);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沒有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課程的(在我縣工作期間);②2015年上學期至2016年下學期四個學期所教學科(與報考科目一致)在全縣或鄉鎮教學質量檢測中,按片區內比較,四個學期中有兩次及以上處于同年級倒數一、二名名次的;全縣沒有進行質量檢測的科目,在學校(鄉鎮)質量檢測的排名,在有五個班比較的情況下,四期內有兩次及以上處于倒數第一的名次;③有違紀違規和違犯師德師風的行為;④有買賣生源行為的;⑤申報語文、數學、英語崗位沒有一年班主任經歷的;⑥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
4、確定選聘對象
(1)如果中小鄉鎮及市示范性高中2名(含2名)以上、大鄉鎮(高沙、黃橋、竹市、石江)及省示范性高中3名(含3名)以上教師進入同一崗位錄取范圍,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1名、2名錄取對象,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近三年(2014年以來)獲縣教育科技局以上獎勵證書積分的多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對象(獎勵證書積分計算方法:獲洞口縣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3分/次;獲洞口縣委縣政府(年度考核獎勵不計分)、邵陽市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6分/次;獲邵陽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廳表彰獎勵的1.2分/次;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獎勵的1.7分/次;獲國務院表彰獎勵的2分/次。獲獎時限:2014年1月1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均以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2)在資審、考核合格人選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選聘對象。如果確定最末一位選聘對象綜合成績有多名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仍相同,則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來獲縣教育局以上獎勵證書積分的多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對象(獎勵證書積分計算方法:獲洞口縣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3分/次;獲洞口縣委縣政府(年度考核獎勵不計分)、邵陽市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6分/次;獲邵陽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廳表彰獎勵的1.2分/次;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獎勵的1.7分/次;獲國務院表彰獎勵的2分/次)。
5、崗位選擇
崗位根據選聘對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
6、辦理調動手續
凡選聘為城區學校的教師,試用期一年,由城區各相關學校制定量化考核評價方案進行考核。對在試用期內勝任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從學校管理且考核合格者,由教育科技局政工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五、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
(1)成立縣城學校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曾廣增
副組長:陳能德
成 員:周國清 殷玉華 李關保 尹建球 陽利田 肖碩平 朱晚枚米賽男 唐精武 李大祥 尹顯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尹品山同志負責,肖體江、劉安民、付秀仁、王立新、肖翔等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2)成立縣城學校教師選聘資格審查和業績考核工作組,陳能德同志任組長,朱晚枚同志任副組長,肖體江、劉安民、唐先軍、陳碧娟、付秀仁、尹品山、楊云石、曾勁松、肖翔為成員。
2、嚴明紀律。本次公開選聘縣城學校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范程序,切實做好宣傳、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公示、錄用手續等各環節的工作。要嚴明工作紀律,對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選調、選拔、晉職和評優評先,本年度績效考核最高為合格。
舉報電話:7234217 7239190
洞口縣教育科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2017年縣城部分學校教師選聘報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