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長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簡章
根據《天長市教師流動與錄用管理辦法》(天辦〔2009〕57號)、《關于印發〈天長市2017年教師交流實施方案〉的通知》(天教體〔2017〕152號)精神及城區部分學校編制配置和使用情況及實際教學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從農村學校公開選調部分教師補充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制定選調簡章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城區學校計劃選調教師33名,具體學科崗位及計劃數見《天長市2017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計劃安排表》(附件一)。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選調對象:本市城區各中、小學、市工業學校及天長街道所屬各學校以外的本市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
選調條件:
(1)報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以下時間如無特別說明,均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相應科目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教師須具有相應科目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學科專業不限。報考初中教師和小學語文教師崗位須具有對應科目和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報考其他崗位須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高中、初中教師可以報考初中崗位;小學教師報考小學崗位。
(3)報考中學教師限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小學教師限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農村學校任教滿6年;有“三區”支教經歷人員不受農村任職年限限制;縣域外調入人員還必須有在調入天長縣域后服務不少于3年的經歷。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不得參加本次教師選調。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選調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分別簡稱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在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開展。
本次選調教師采取文化課考試和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折合分=文化課考試成績×60%,能力測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成績×40%,總成績=筆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折合分。
(一)信息發布
選調簡章和選調計劃等信息于6月30日同時在天長教育體育局網站、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長市機構編制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6日—7日(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7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在市教育體育局五樓會議室。
報名辦法:
(1)在天長教育體育局網站下載填寫打印《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二),并經校長簽字、學校蓋章,證明符合報考條件并同意報考;填寫好《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附件三)Excel電子表。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復印件均為A4規格紙張):
①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③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其中1張貼在《報名表》上);
⑤打印的《報名表》紙質表1份,報《分科登記表》Excel電子表。
(3)報考者按選調專業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層次(初中或小學)的一個專業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選調崗位計劃數,因取消指標受影響的報考者,將電話通知本人,允許其在報名截止后1天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比例為1:1的,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才可進入能力測試。
(4)報名結束后將各崗位報名情況公布在天長教育體育局網站。
(5)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45元,進入能力測試程序的報考者在測試前繳納能力測試費80元。
(6)2017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考者攜帶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7)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過程,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考、選調資格,在今后3年內不準參加選調考試,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初中考本科層次知識,小學考專科層次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卷面分為100分。
文化課考試時間:7月15日上午8:00—9: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文化課成績公布與公示
1.文化課考試成績于考后5個工作日內可在天長市教育體育局網站上查詢。
2.如對本人文化課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7年7月19日到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申請查分,申請查分時間1天(截止到2017年7月19日17:30)。成績如有變動,將在天長教育體育局網站公示并電話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學科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能力測試的人員(遇末位成績相同的,一起進入能力測試程序),并在天長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能力測試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的方可參加能力測試,公示有異議并經查實后形成的缺額,在本崗位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某崗位實際參加能力測試僅有1人的,能力測試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方可被選調。
能力測試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以說課的方式進行,由專家評委進行百分制評分。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六)確定初選人員
能力測試分按40%折合后,與筆試60%折合分相加,累計每個崗位參加能力測試人員總得分,按成績高低排序,總分相同的依次按說課成績高低、學歷高低、教齡長短、職稱級別、職齡長短順序確定初選人員。
對擬定初選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復審不合格或在能力測試結束后的3天內放棄的,在本崗位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3.初選人員經市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在天長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7770000(市紀委)、7331651(市教育體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內有放棄入選資格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并公示(只遞補1次,公示期結束后放棄的,不再遞補),無異議或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被選調人員。
公示期結束,按各崗位報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適時選擇學校(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四.調動
由市教育體育局統一辦理教師編制調整、調動等相關手續。再無故放棄選調資格者,今后3年內不得參加教師選調考試。對于調出學校緊缺學科的被選調教師,可暫不調離,其被選調資格保留。待該學科招聘到的新教師到任后,經考核合格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取消被選調資格。調動后的教師職稱一律兌現為初級,崗位為十二級,后由調入學校按本校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按規定確定聘用職稱崗位。
未盡事宜,由市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一:天長市2017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二: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三:天長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
天長市教育體育局
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