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洪洞縣2017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實施人才興教戰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縣委、縣政府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定向定崗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中小學教師310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10名、小學教師200名、初中教師100名),其中12%的指標用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具體崗位計劃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愛崗敬業,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
2、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心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無國家規定的禁止從教的相關疾病。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5、具體學歷要求見崗位計劃表。
6、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層次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7、“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要求比例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開始日為截止日期。
8、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7月5日—13日在洪洞縣人民政府網站及洪洞縣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洪洞縣玉峰街實驗小學(洪洞玉峰東大街)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洪洞縣人民政府網(網址:www.hongtong.gov.cn)
2、報名需提交有效證件
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報名前須在網上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四份和誠信承諾書;同時提供畢業證(附學歷認證書)、學位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需提供)、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背面寫清本人姓名)。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其它情況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4、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一旦申報,不得更改。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研究,調整招聘崗位數、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并報市人社局核準。
5、根據晉價費字[2013]223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100元,共計110元。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的不收取考務費。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⑥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⑦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⑧本縣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報名高層次人才崗位的,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其他崗位采取考試辦法,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面試及格線均為60分,達到及格線的方可按比例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
(1)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有關專家或專業機構組織,按照“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形式為閉卷,時間15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
《科目一》:學段教育綜合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科目二》:學科專業知識(申報科目的專業知識)。
題量和分值權重為:綜合知識占30%,教育法律法規占10%,學科專業知識占6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3)筆試結束后,要進行雷同試卷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