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部分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建湖縣部分學校公開招聘一批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精神,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建湖縣部分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報名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
③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建湖縣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參加應聘。
3.具體資格條件
具體報考崗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詳見《建湖縣部分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正常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建湖縣城雙湖東路建湖縣教育局701室。聯系人:曹大云,聯系電話:0515-80695313、13921853096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考人員筆試費每人100元。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寫《建湖縣部分學校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在《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的崗位不需提交)。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職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個人誠信承諾書。
2.所有招聘職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7年7月24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建湖縣教育局706室領取準考證。
4.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的職位,應聘者被聘用后,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縣高級技工學校汽車制造與裝配專業教師和軌道交通、航空服務專業教師崗位考查《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設50分合格線。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縣教育局電話通知各考生筆試成績和排名。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末位同分情況,則一并跟進)。
2.面試
①面試內容及形式。
語文、數學、英語、地理、計算機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微型課的形式;音樂、體育教師崗位采取上微型課(70分)加專業技能考核(30分)形式進行;縣高級技工學校的汽車制造與裝配專業教師和軌道交通、航空服務專業教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未達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3.總成績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50%與面試成績的50%之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