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耿馬縣2017年縣級直屬學校教師選聘公告
為全面優化和合理配置教師資源,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經研究,決定對部分縣級直屬學校教師崗位進行公開選聘。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30個)
(一)耿馬城關完小4個:語數綜合崗位4個。
(二)耿馬五華民小4個:語數綜合崗位4個。
(三)孟定國門學校4個:語數綜合崗位4個。
(四)孟定城關完小4個:語數綜合崗位4個。
(五)縣幼兒園3個:學前教育崗位3個。
(六)華僑管理區九年一貫制學校1個:初中英語崗位1個。
(七)縣一中7個:初中語文崗位2個、初中數學崗位1個、初中物理崗位1個、初中政治崗位1個、初中地理崗位1個、初中化學崗位1個。
(八)縣民中3個:初中語文崗位1個、初中數學崗位1個、初中英語崗位1個。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在耿馬縣內任教滿5年及以上的在職在編專任教師。
(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熱愛學生,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近三年內受到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嚴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或師德師風規定的,不得參與選聘)。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四)歷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近三年(2015-2017)統考科目教學成績按所在鄉鎮排名至少有兩年符合下列條件:
孟定鎮統測排名在鎮內前15名;耿馬鎮、勐撒鎮、勐永鎮統測排名在鎮內前7名;四排山鄉、賀派鄉、勐簡鄉統測排名在鄉內前5名;大興鄉、芒洪鄉統測排名在鄉內前3名;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納入學校所在鄉鎮排名。初中全縣排名前10名。
非統考科目教師必須是教學效果好、工作認真負責的才能報名應聘。
三、選聘辦法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2017年7月20—25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到設崗學校報名。設崗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各設崗學校于7月26日將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縣教育局。
報名所需材料:
1、《耿馬自治縣2017年教師選聘報名表》一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近三年所任教學科統測成績排名證明(由單位開具)。
(二)筆試
時間:7月29日上午09:00—11:00。
地點:耿馬五華民族小學。
筆試為閉卷考試,卷面總分100分。內容為:初中崗位設崗學科基礎知識占80%,小學崗位語數綜合基礎知識占80%,學前教育崗位幼兒園教育的五大領域基礎知識占80%;各崗位其余20%為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及師德師風相關知識。
(三)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答辯”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說課占60%、答辯占40%。說課和答辯時間共計15分鐘。
時間:7月30日中午12:00準時開始。
地點:耿馬五華民族小學。
說課:應聘人員現場抽取說課內容,準備30分鐘后進入考場說課。應聘小學“語數綜合崗位”的按抽到的學科內容說課;應聘其他崗位的按應聘學科抽題說課。應聘中學崗位的自行準備八年級上下冊相應學科教材;應聘小學崗位的自行準備五年級上下冊相應學科教材;應聘幼兒園崗位的自行準備大班語言、科學上下冊教材。
答辯:應聘者說課結束后,進行兩個問題答辯。
四、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總和計算。各選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選聘對象。
五、其他事項
(一)中學及小學教師崗位不得交叉報名競聘。
(二)各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2后方可開考,達不到1:2的減少崗位數量選聘或不開考。
(三)筆試成績于考試當日下午在縣教育局公示欄公布。同時按筆試成績每個崗位以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請于2017年7月30日上午8:00-10:0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查分申請,由工作人員再次對分數進行核對。
(四)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不真實的取消競聘資格。教辦及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不真實的,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經辦人責任。
(五)選聘結果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于8月25日前辦理完成人事調動等全部手續。
(六)縣紀檢部門對選聘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附件:
1、耿馬自治縣2017年教師選聘報名表
2、耿馬自治縣2017年教師選聘報名匯總表
3、耿馬自治縣2017年教師選聘教學成績證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