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環縣一中等6個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2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數量
計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22名。其中:一中5名,四中2名,五中2名,老城實驗幼兒園5名,南關幼兒園5名,北關幼兒園3名。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基層學校的正式教師,符合條件的人員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后均可報名參加(不含代課教師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表現良好,熱愛教育事業。
2.基層學校工作年限滿5年(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
3.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考核結果定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幼師、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符合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各崗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報考條件要求(專業條件以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準)。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察、招聘等程序進行。
通過張貼公告和在縣政府、教體局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縣公布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5—7日。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申請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張現場報名。經初步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信息必須填寫規范、真實、全面。每名報考人員只許報考一個崗位,參與招聘報名的人數分別不得超過本鄉鎮初中、中心小學、幼兒園、農村小學教職工總數的20%。如參與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教職工總數20%以上的,則按工齡長短排序,優先允許工齡較長人員報名。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2:1即可開考,報考其他專任教師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報考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三)加分
對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經核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結果直接計入總分,于2017年8月10日公布,并予以公示。
1.報考教師一家3人(父母、子女、兒媳及報考教師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須為未婚且在同一戶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層學校任教,工作扎實,社會影響較好的,總成績加0.5分。家庭成員在縣外基層學校任教的,經調查屬實的予以加分。
2.2014年以來,獲得省委、省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8分;獲得市委、市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6分;獲得縣委、縣政府綜合獎者總成績加0.5分;獲得鄉鎮黨委、政府綜合獎或者中學校級獎者總成績加0.4分;獲得省市縣級單項獎者降低一個級別加分。獲獎等次加分按最高加分條件只加一次,不重復加分。
3.2014年以來,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方面論文者總成績加0.4分。刊物級別認定參照《甘肅省職稱評定中論文要求及刊物級別認定辦法》(甘職改辦〔2004〕7號)進行。
4.2014年以來,初中教師所在學校學業檢測成績位居全縣前五名者總成績加0.8分;小學教師所在學校學業檢測成績位居全鄉前三名者總成績加0.6分。
5.在基層工作滿10年(2007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5分。
6.殘疾教師在總成績加1分(須持殘疾證)。
(四)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統一考試,試題統一訂購,采取閉卷方式。考務工作由環縣一中等縣城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考點設置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填寫的為準。
2.筆試內容
①報考高中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高中一至三年級教材知識點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
②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筆試內容為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教材知識點、幼兒教育相關知識及教育理論和相關政策法規;
3.筆試時間: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2017年8月12日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范圍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