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日,具體事宜詳見準考證。考生務于2017年8月30日9:00時至9月1日17:00時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成績滿分100分。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理論》,主要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內容。
3、筆試只提供漢文一種文字試卷。
4、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適時在報名網站公布。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在報名網站公告。
2、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1:9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中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凡經資格復審后,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未達到1:9的崗位,所有考生全部進入專業測試。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而超過1:9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3、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同一崗位只遞補一次,并由資格復審人員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六)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單》。
2、專業測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專業測試時間共計30分鐘,其中綜合素質測試10分鐘,試講20分鐘;專業測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30分,試講70分。綜合素質測試由應聘者現場作答,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邏輯思維、臨場發揮等,成績現場公布。試講環節,考生面向考官組進行試講,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崗位專業科目知識等教學基本技能,成績現場公布。
3、報考蒙漢兼通崗位考生用蒙語答題和試講。
4、專業測試總成績的計算:
專業測試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試講成績
5、公布專業測試成績
專業測試成績適時在報名網站公布。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30%+專業測試總成績*7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2、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排名以專業測試成績為準;專業測試成績并列的,以試講成績為準;如果三個環節成績都相同者,通過加試確定最終錄用人選。
3、對考試結束后招聘計劃內入圍考生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同一崗位只遞補一次。
4、考試總成績適時在報名網站公布。
(八)體檢與考核
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在報名網站公布。
1、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體檢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及《教師資格條例》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2、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可采取多種形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市人社局。應聘者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聘用資格。
2、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所有環節中,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呼倫貝爾人才網。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六、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件》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用人單位對報名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三)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并對報考人員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報考人員不得惡意造假騙取考試資格,一經發現,計入本人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參加面向教育系統的公開招聘。
(四)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六)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在報名網站發布,請予關注。
政策咨詢電話:0470-8217697(市教育局人事科)、0470-8217518(市人社局考試科)
技術咨詢電話0470-8270899(市人才流動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
1、2017年度呼倫貝爾市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2、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3、低保、特困人員免收考務費審批表
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6日
1、2017年度呼倫貝爾市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