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關于公開選調教職工調節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洞頭區教育局決定在教育系統內公開選調教職工調節中心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以德為先、能力為重、注重實績、崗位適配。
二、選調崗位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好的工作表現。
2.具有學校辦公室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財務經驗和文字組織能力。
3.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須完成島際服務年限。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1.公開報名。
(1)時間: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地點:洞頭區教育局政工科
(3)要求: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
報名聯系人:林建華,聯系電話:(63482326)
2.資格審核
考核小組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入圍面試。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選調。
4.考察
根據量化加分(20分)和面試成績(80分)確定考察人員,考察了解應試者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5.人員確定。擬選調人員提交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6.結果公示。經公示5天無異議的,予以辦理選調手續。
附件:1.洞頭區教職工調節中心公開選調報名表
2.洞頭區教職工調節中心公開選調量化加分表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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