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科學規范的教研員選拔任用制度,加強教研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管理、研究、指導、培訓”的職能,更好的服務于全縣基礎教育,根據漢陰縣教學研究室崗位設置及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決定為漢陰縣教學研究室公開選調教研員3名。現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語文教研員1名、數學教研員1名、信息技術教研員1名。
二、選調對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我縣具有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或學科帶頭人榮譽且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正式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素養好,在校工作期間表現優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敬業精神;
(2)服務意識濃厚,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扎實,有正確的教育觀和人才觀;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
(4)從事相應專業教學工作5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體條件
條件類型 崗位 |
學歷 |
教師資格證學段 |
教師資格證學科 |
語文教研員 |
本科及以上 |
初中及以上 |
語文(B02、C03) |
數學教研員 |
數學(B04、C04) | ||
信息教研員 |
小學及以上 |
信息技術(B05、C18) |
3、選調優先條件
面試成績并列優先順序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優先、省級教學能手優先、市級學科帶頭人優先、市級教學能手優先、學歷高者優先、兼職教研員優先、工齡長者優先。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10月10日--10月16日)。在漢陰政府網、漢陰教育微信平臺等統一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報名地點:漢陰縣教學研究室
3、提交資料:根據選調條件,教師填寫《漢陰縣教育體育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榮譽證、兩張一寸近期證件照和相關佐證材料(個人教學教研成果),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資格審查:縣教學研究室對報名人員資格及所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通過后,確定為選調面試人員。
(三)面試(10月28日)。凡確定為選調面試人員,均采用講課和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無學生)。
講課內容由參加面試教師抽取報考學科課題簽確定(面試教師不帶教材、教學參考書等資料);答辯采用現場回答教學教研相關問題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選調教師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教學教研解析能力等。備課時間40分鐘,講課時間20分鐘,答辯時間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講課60分,答辯40分。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參加面試人員及面試的具體安排另行公告。
(四)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成績,每個選調崗位按1:1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師德情況、教學教研能力、教學業績和學生公認度等。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選調人員。
(五)公示: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辦理手續: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即可辦理調動手續。若調入單位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實行高職低聘。
四、實施要求
1、此次公開選調教研員,必須堅持任人唯賢,破除論資排輩、遷就照顧以及個人感情選人等思想障礙,真正把工作實績明顯的優秀人員選拔上來。
2、選調工作嚴格按照選調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嚴肅干部人事紀律,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向外擴散、泄露未決事項。
3、參加選調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得弄虛作假。對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其選調結果無效。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漢陰縣教育體育局。
漢 陰 縣 教 育 體 育 局
漢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