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7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條件
本次招聘共有16所學校,具體招聘學校、職位(學科)、人數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2,具體職位如下:
初中語文9名、初中數學5名、初中英語8名、初中科學9名、小學語文(1)11名、小學語文(2)11名、小學數學(1)10名、小學數學(2)10名。
應聘人員應具備公告及職位(學科)規定的招聘條件: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具有創新精神和奉獻精神。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但不含高校就學落戶,下同),部屬師范院校畢業生生源或戶籍不限。
5.符合公告規定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應聘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招聘原則、辦法和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2日9:00~13:00。
2.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16幢教學樓108室。
3.報名要求:應聘者可先從網上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3)并隨帶近期免冠1寸照1張、本人身份證、生源或戶籍證明(按生源地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學前的家庭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按戶籍報名的考生提供現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學生證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現場接受資格審核。如有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榮譽證書的,也可提供。
報名時需填寫崗位志愿表。
4.應聘者按招聘職位(學科)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學科)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學科)招聘指標。
(二)筆試
筆試初定于2017年11月22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以報名時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百分制。報考人員同時攜帶筆試通知單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及黑色水筆、2B鉛筆、橡皮,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其中招聘指標8名及以上的按指標數的2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8點前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中的“事業人員招考”欄和鄞州教育網(www.nbyzedu.cn)“教師招聘”欄公布(下同)。
(三)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試暫定于2017年11月23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www.guoyanxin667788.com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
(四)簽約
簽約時間擬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下午進行。具體工作崗位按填報的志愿進行分配,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聘用。簽約時,按照分數高低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進行簽約,如志愿未被聘用,則在剩余的學校崗位內另行分配。若有放棄的可在該學科(職位)招聘指標數2倍內依次遞補。完成崗位選擇的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
簽約人員參加由鄞州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定。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
2018學年開學前,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應聘職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尚未實行戶籍綜合登記制度的地區,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87525740、87525748
監督電話:87525752
附件:附件1 2018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需求表.doc
附件3 2018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