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原則
在縣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由縣教育體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財政局配合參與,共同做好招聘面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有關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嚴格按省統一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1、小學數學21人、小學語文21人、小學英語15人、小學音樂4人、小學美術4人、小學體育4人。
2、特殊學校音樂1人(共70人)
三、面試對象
報考了泰和縣2012年招聘中小學教師相應崗位,經過全省統一組織的筆試,且獲得入闈面試資格的人員。
四、面試內容和方法
1、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能力、儀表儀態以及語言表達能力。
2、面試采用現場答問的方式。由評委根據面試試題和評分標準對面試者的作答現場打分,面試時間均為12分鐘。
五、評委的組成
由紀檢、人保、教育部門根據需要挑選若干名優秀教師為面試評委,每組評委7人,設主評委1名,每組承擔相應學科的面試工作。
六、面試程序
1、資格復審。所有面試入闈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即派遣證)、教師資格證(四種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省統一筆試的準考證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教師另須提供由所任教學校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按時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縣教育體育局、紀檢和人社局共同負責資格復審,按照招聘崗位的報考條件逐一審核,對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所缺名額不進行替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面試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8月5—6日兩天。資格復查地點:泰和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電話0796-8638746)。
2、報名和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行報名登記,每人繳納面試費200元。并發放面試準考證和面試須知,準考證內容包括姓名、性別、面試學科、面試時間、地點及相片。
3、面試考場設置和管理。根據實際每個面試組設置侯考室、面試室各1個。面試室設評委席、計時計分席和監督席。面試考點和考場實行全封閉管理。面試人員、面試評委進入考場前均應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交相關人員統一管理。
4、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考生面試順序。抽簽前候考室工作人員要查驗考生三證(省統一筆試的準考證、面試準考證、身份證)。
5、面試過程。由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依次叫號進行面試。考生進入面試室后按面試要求作答。評委現場打分,滿分為100分。計時計分員按要求計時計分,記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即為考生面試成績。在監察員核對成績無誤后,由主評委宣布考生面試成績(在下一位面試者結束時宣布上一位面試者成績),考生當場簽名確認。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點。記分表上要有評委、記分員、監察員的簽名。
6、公布面試結果和體檢名單。全部面試結束后,將面試成績在縣教育體育局院內予以公布。按筆試成績(兩科總分除以2)×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并予以公示。若總成績出現并列超過招聘名額時,以筆試成績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再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公布時間:2012年8月9日。
七、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12年8月8日,上午8:00準時開始面試。
2、面試地點:泰和實驗小學
八、審核備案
1、組織體檢。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相關部門參與,將體檢對象統一組織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行《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贛教發[2010]9號)。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應崗位所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替補。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按規定收取。體檢時間:2012年8月10日。
2、公示備案。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育體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縣政府報告擬聘用名單。縣政府審批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縣教育體育局提供缺編學校名單由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崗位選擇(具體時間待定)。聘用人員全部實行人事代理,其他待遇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
本方案由縣教育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縣教育體育局:8638482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38484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