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白鷺洲中學(初中部)和吉安師范附屬小學現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學工作需要,為保證今年秋季學校正常開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教師。現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及學科、數量
白鷺洲中學:初中語文教師2名,初中生物教師1名,初中地理教師1名。
吉安師范學校附屬小學:語文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教師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2.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2年8月吉安市直屬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
三、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報名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具體地點為:各選調學校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3)本人任教年限證明、所在學校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現場填寫《吉安市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經現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考試收費: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5.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選調崗位的報考人數達到3人及以上,方可開考。
6.資格審查:選調學校負責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對試教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二)考試
選調崗位的考試由筆試、試教兩部分組成,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白鷺洲中學選調崗位的筆試命題將參照高考試卷的結構、難度;吉安師范附屬小學選調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崗位學科的初中知識及小學教材教法。白鷺洲中學的語文崗位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他選調崗位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8月20日
(3)筆試地點:白鷺洲中學
2.試教: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試教對象。
(2)試教:試教內容為所選調崗位學科相關課程,白鷺洲中學為初中學科相關課程,吉安師范學校附屬小學為小學三至六年級學科相關課程。現場抽取試教內容后,試教前1小時向試教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公布試教成績。白鷺洲中學試教時間為25分鐘;吉安師范學校附屬小學試教時間為30分鐘,形式包括現場答辯(時間5分鐘、分值10分)、試教(時間20分鐘、分值86分)和才藝展示(時間5分鐘以內、分值4分)。
(3)試教時間:8月21日
(4)試教地點:白鷺洲中學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白鷺洲中學:最后成績=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70%;
吉安師范學校附屬小學:最后成績=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70%。
4.試教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作為體檢、考察對象。如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合成后出現同分的現象,以選調崗位試教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根據選調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執行《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認定體檢辦法》(贛教發〔2010〕09號)。體檢不合格者,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選調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確認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吉安教育信息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選調資格,并依次遞補。
四、辦理選調手續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選調相關手續。
凡被正式選調的教師直接辦理編制、工資等調入手續,選調學校與受選調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所有選調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白鷺洲中學:8224759 聯系人:鄒老師(18979679712)
吉安師范學校附屬小學:8238682 聯系人:王老師(15979665118)
2.監督舉報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監察室:8230975
附件:2012年8月吉安市直屬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一覽表
吉安市教育局
2012年8月吉安市直屬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一覽表
選調單位(代碼) | 選調崗位 | 選調崗位代碼 | 選調人數 | 崗位條件 | 備注(考試方式) |
白鷺洲中學(A) | 語文教師 | 1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三年(含)以上初中、高中任教經歷的在職在編初中、高中教師。 | 1、筆試;2、試教。 |
生物教師 | 2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三年(含)以上初中、高中任教經歷的在職在編初中、高中教師。 | ||
地理教師 | 3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三年(含)以上初中、高中任教經歷的在職在編初中、高中教師。 | ||
吉安師范學校附屬 小學 (B) | 語文教師 | 1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兩年(含)以上教學工作經歷的在職教師,具備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 1、筆試;2、試教(含現場答辯、試教、才藝展示)。 |
英語教師 | 2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 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的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具備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