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商業大學始于1980年建校的天津商學院,2007年更名為天津商業大學。是一所以商學為主干,管、經、工、法、文、理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高等學校。現有15個學院和3個教學部,涵蓋管、經、工、法、文、理、藝七大學科門類,擁有55個本科專業,68個碩士點,在校生2.2萬人。現有專任教師900余名,擁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天津市“千人計劃”等國家、省部級人才20余人。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商業大學門戶網站(www.tjc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商業大學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碩士崗位)(見附表)。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職稱、科研條件、年齡等要求詳見(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8.崗位年齡條件: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中注明年齡要求的崗位按要求執行。沒有注明年齡要求的崗位,碩士畢業生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及以下;博士畢業生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及以下;
9.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10. 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學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士(不含專升本)。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 不能如期畢業、只取得學歷、學位證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發布招聘方案7個工作日后開始報名。通過天津商業大學“公開招聘”專欄人才招聘系統(網址:http://rs.tjcu.edu.cn/zpsys/,)公布報名方式、開始時間、報名截止,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報名截止后,在單位網站(www.tjc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取消的崗位原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因工作量較大,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筆試內容與應聘崗位相關,考試前不開設輔導班、不接受關于筆試內容的咨詢。各崗位筆試的形式、科目、大綱、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公開招聘”專欄通知。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四)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到我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公開招聘”專欄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考試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詳見“公開招聘”專欄通知。
(五)面試
學校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試講、答辯、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等多種形式的面試考試。面試考試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詳見“公開招聘”專欄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考核成績,僅供參考。
總成績于面試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商業大學網站(www.tjc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總成績=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