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安市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合理流動,優化人員結構,促進我市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奮力追趕超越提供強有力人才支撐。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2〕105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1號)和《延安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暫行規定》(延市辦發〔2013〕24號)以及中省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延安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7年延安市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崗)位及人數
本次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共計劃設置招考職(崗)位769個、遴選選聘和招聘工作人員1087名,其中,遴選職位70個、遴選81名;選聘崗位112個、選聘123名;招聘崗位587個、招聘883名(市級266名、縣區617名),具體職(崗)位信息詳見附件。
二、范圍及條件
本次遴選選聘和招聘職(崗)位所涉及的范圍、戶籍、工齡、年齡、任職時間、各類證書、證件及其他職(崗)位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學歷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網站驗證,在國(境)外取得的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網站驗證。
(一)遴選選聘和招聘的人員范圍
1.遴選的范圍:延安市所轄縣區及以下在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管理登記人員;延安市戶籍或延安市生源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后在市外的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管理登記人員;夫妻一方為我市常住戶口或在我市工作的,另一方在市外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管理登記人員;對職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條件需求為準。
2.選聘的范圍:延安市所轄縣區及以下在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工作人員(含延安市機構體制改革中保留事業單位身份的工作人員);延安市戶籍或延安市生源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后在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工作人員;夫妻有一方為我市常住戶口或在我市工作的,另一方在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工作人員;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條件需求為準。
3.招聘的范圍:2017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考:延安市常住戶口;延安市生源;延安市轄區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服務于我市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或大學生村官。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條件需求為準。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遴選選聘和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1.遴選選聘人員資格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②符合遴選選聘職(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等資格條件;
③參加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人員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參加市級事業單位選聘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職(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職(崗)位條件需求為準;
④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應具備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事業單位選聘一般應具備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⑤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⑥具備公開遴選選聘職(崗)位要求的任職條件;
⑦具備遴選選聘職(崗)位要求的身體等其他資格條件;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公開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②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等資格條件;
③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崗位條件需求為準;
④面向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設置的招聘崗位,必須是延安市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人口;
⑤面向殘疾人設置的招聘崗位,需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肢體三級、四級殘疾或視力、聽力、言語四級殘疾,且生活能自理,有基本的語言溝通能力;
⑥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⑦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⑧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初等教育(幼師方向和學前教育方向)專業的畢業生,按照學前教育專業對待;
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聘和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3.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在禁考期內的;
4.按照中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遴選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國家、省和市對公開遴選選聘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其他不符合報考的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3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anan.gov.cn)、延安黨建網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日報、延安電視臺等媒體統一發布2017年延安市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1日00:00—12月14日18:00。
2.報名網站: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yanan.gov.cn/)
3.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應考人員直接登錄公告公布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如應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應考人員自負。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考資格。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二寸正面電子照片(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應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考單位中的一個職(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黨委系統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和事業單位招(選)聘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市委組織部負責;政府系統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和事業單位招(選)聘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各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由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歸口分別負責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職位專業參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修訂)》;市級事業單位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專業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應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一般應在48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查通過后信息不得變更。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2月11日08:00—12月17日18:00。
4.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遴選選聘和招聘職(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面向殘疾人、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人口招聘崗位可放寬至2:1;遴選選聘特殊行業或緊缺專業的,經延安市公開遴選選聘和招聘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可放寬到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縮減或取消該職(崗)位招考計劃。對于因取消職(崗)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告知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崗)位,對不改報或不適合報考職(崗)位的退還所交報考費用。
(三)網上繳費與報名確認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的時間為2017年12月11日08:00—12月17日18:0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上繳費確認的應考人員應及時打印報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核對信息。
考試收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應考人員于2018年元月2日08:00—元月5日18:00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招錄等程序的必備憑證,請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