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8年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的指導意見》(濟人社字〔2017〕143號)和《2018年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將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應聘教育類中的初級中學化學、物理、歷史、生物、地理學科初級崗位的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應聘教育類其他學科和衛生類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址: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網站(http://bhdjq.jining.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全市統一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社會事業發展局(以下簡稱區社會事業發展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信息一經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區社會事業發展局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濟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8年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通過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初審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濟寧新城發展大廈A座4樓5區人事科)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改報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內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在網上進行,由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
應聘人員需向區社會事業發展局提交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之前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2)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4)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預備技師班全日制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供戶口簿;(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6)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