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職業學校備案制教師簡章
為適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順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與發展,經昆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昆山市教育系統決定公開招聘19名職業學校備案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備案制教師的性質
備案制教師為非事業編制人員,屬于企業化用工。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詳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公辦學校試行備案制教師招聘與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昆政辦發〔2018〕41號),網址:http://www.ks.cn/xxgk_nry?id=78556&itemid=4252。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昆山戶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至2018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具有相應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或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限定專業對口。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本科段須為全日制師范類),具有相應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或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限定專業對口。
(四)非昆山戶籍考生須為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學習期間獲江蘇省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本科和研究生所學專業(或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且與報考崗位限定專業對口。
(五)具有與報考崗位限定學科一致的高級中學或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2018屆師范類畢業生可提供學校證明)。
(六)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均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錄用。
(七)符合照顧條件的報名者(指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對口,有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兩地,指一方已經具有昆山戶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且繳納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的在編在職教師。父母身邊無子女,指父母雙方都具有昆山戶籍,子女是非昆山的在編在職教師。
(八)《2018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職業學校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2018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職業學校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五、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網上信息采集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信息采集
1.時間:2018年3月19日~3月21日。
2.方式:報考者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
3.有關要求:
(1)昆山市備案制教師招聘實行按崗招聘的辦法。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選定后其筆試、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如最終取得了該崗位的簽約資格,同崗位內的人員遵循按考試總分高低先后選擇具體學校的原則。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簡介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報考信息。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3)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網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報名表,并于現場確認時上交。
(5)報考者應確保在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前提交報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個人網絡問題未成功提交報考信息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18年3月24日(周六)8:30~11:30,下午12:30~14:30
2.地點:江蘇省昆山第一中等專業學校(祖沖之中路1768號)
3.現場確認時,須帶好打印的《報名表》,并附一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寫好崗位代碼和姓名),同時需按以下類別及順序帶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
(1)應屆畢業生應出示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以下同)、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好本人姓名)、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蓋章)、教師資格證(或證明)。
(2)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昆山戶籍往屆畢業生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報到證(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代管協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
(3)歸國留學人員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果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的相關手續。
(4)社會在職人員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
(5)以“夫妻分居兩地”報名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在昆社保繳納清單,不在昆山的一方還必須提供當地人社(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在編在職教師身份證明。以“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報名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昆山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邊無子女的證明),子女還必須提供當地人社(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在編在職教師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