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興仁縣教育系統人員聘用制實施方案(試行)》要求,經縣教師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全縣公開考調部分教師充實縣城部分學校教師隊伍,特制定如下簡章:
一、考調范圍及原則
1、范圍:截止2012年7月底在冊的全縣具有3年(含3年)以上教齡在職公辦教師,屬本次考調范圍學校的教師不能報考。
2、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程序
1、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確定的考調計劃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考核、確定考調人員、公布考調結果、選擇崗位、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注:考調人員按考調學校職稱崗位空額及職稱聘用辦法正式行文調動和聘用)。
2、一中、民中考調教師的考試、考核相關工作由一中、民中按照《興仁一中、民中2012年教師考調方案》組織實施。其余中小學考調考試、考核相關工作由教育局、人事局組織實施。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奉獻精神。
2、高中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教師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被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偵察的。
2、受黨紀處分未滿2年、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3、年終考核不合格或學生學習水平測試掛末的。
五、考試及考核內容
本次考調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每學科報名人數與考調職數之比達2:1以上(含2:1)開考,否則,對該職位考調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并在筆試前進行公示。
1、筆試:
(1)筆試內容: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2)分值:每科分值為100分,按得分的60%記入總分。按考調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核對象。
2、考核:
考核內容為備課和說課,以報考類別的各科現行教材為主,分值為100分(備課30分,說課70分),按得分的40%記入總分。
六、加分
1、受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國家級加3分、省級加2.5分、州級加2分、縣級加1.5分、縣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
2、 學生學習水平統一測試:省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5分,三等獎加3分;州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5分,三等獎加2分;縣級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以上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門文件或頒發的榮譽證為準,縣教育局表彰的文件或榮譽證在本次考調中按縣級處理)。
3、以上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計入筆試成績,按比例核算計入總分。
4、報名時所提供的榮譽證書或文件獲獎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
七、有關說明
(一)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所在學校出具的政治表現情況、年終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標準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
以上提供的各類證件或證明,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本次考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報名時間
2012年8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四)報名費:100.00元
(五)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2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地點: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
(六)考試時間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2年8月19日上午10:00
3、考核時間:2012年8月21日上午8:30開始
(七)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八、擇崗
按照公布的崗位,分類別、分科目,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
九、考調名額(93名)
具體考調名額分配見附件。
十、工作紀律
考調期間,工作人員必須公正廉潔,遵守紀律。對違反紀律人員,一經查實,從嚴處理。考調過程中,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859—6212252(紀委) 0859—6212150(教育局)
咨詢電話:0859—6212375
附件:
興仁縣2012年縣城部分學校教師考調名額分配表.xls
興仁一中、民中2012年高中教師考調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