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50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保證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報名等相關工作。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依次進行。
三、招聘計劃、職位及方式
1、招聘計劃:50名。
2、招聘職位:詳見《望謨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一)。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招聘計劃數予以調整,調整的職位計劃數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3、招聘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2年2月29日以前為望謨縣戶籍,且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幼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品德良好,具有從事招考聘用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2009年以來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2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學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違法違紀受過治安處罰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2012年8月 16日至2012年 8月 19日(節假日不休)。
2、報名地點: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親自前往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二)報名時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②畢業證書(2012年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③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考生提供的各種相關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考生按要求填寫《望謨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附件二)以下均簡稱《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每人100元繳納報名費。考生請于2012年8月23日—8月24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費憑據,到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采取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分的辦法適當照顧(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后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我縣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考核均為合格的由省、州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到村任職” 高校畢業生加2分。
(2)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4)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報考給予加5分(州黨發〔2012〕4號文件規定)。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望謨縣項目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到村任職” 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望謨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