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暑期江西九江彭澤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招聘公告【50人】
根據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一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經“彭澤縣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訂《2018年暑期彭澤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人社、縣財政、縣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教育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公開選調教師工作事宜。
二、選調職位
因縣城區義教學校均衡發展迎國檢等需要,根據縣城區學校辦學規模及國家中小學課程設置標準,為切實解決師資力量的不足,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8年暑期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職數50個。
1、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到縣城區學校任教教師45名(其中:小學崗位35名、初中崗位7名、縣職教中心崗位3名);
2、面向縣城區小學公開選調到縣城區中學任教教師5名;
3、公開選調到各校的崗位職數均控制在其編制缺額范圍內。
三、報考條件
1、面向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進城任教的報考者須是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任教滿5周年(截止于2018年8月31日)及以上的國家教師。面向縣城區小學選調到縣城區中學的報考者為縣城區小學在編在崗的國家教師。2017年已備案支教者以派出學校為報考人所在單位。
2、選調分四類,分別為小學崗位、初中崗位、縣城區中學崗位、縣職教中心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所有崗位同時報名、同時開考。報考小學崗位者須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者須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但現小學崗位任教的教師報考初中崗位第一學歷須為本科。報考縣城區中學崗位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縣職教中心崗位須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及本科學歷。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如擬調名單中有現任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含中層干部)的,則當事人應提交辭職申請,并承諾愿意以普通教師的身份調入縣城區學校。
5、所有選調人員須書面承諾5年內不申請調動工作單位。
6、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按擬調入單位空崗情況重新聘任新的專業技術職務。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近五年教師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級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接受處理或接受處理未滿5年的;
(4)違反人事管理其它有關規定的。
四、選調考試的方式及內容
1、筆試:公開選調采取筆試方式進行,采取閉卷考試,小學崗位、初中崗位和縣城區中學崗位考試內容均為教育心理學,縣職教中心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心理學和職業生涯規劃。
2、擬錄用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2017年已備案支教者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一周,遞補一次。
3、考試成績排位最后的擬錄人員如遇多人成績相同則按以下次序確定錄用對象:(1)現仍然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見彭澤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彭澤縣教育局、彭澤縣財政局關于印發《彭澤縣最艱苦邊遠、艱苦邊遠地區特殊津貼發放方案的通知》(彭人勞發[2009]18號)文件所界定的最艱苦邊遠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最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優于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2)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3)第一學歷高;(4)教齡時間長。
4、工資待遇:教師調入后,其工資按照九江市人社局《關于九江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九人社字〔2018〕48號)予以辦理。
5、筆試時間:2018年8月14日
6、筆試地點:博吾學校
7、選崗:按照崗位需求,所有崗位均按考試成績(2017年已備案支教者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崗。
五、工作程序
1、在中國彭澤網公開發布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2、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個人申請,所在學校簽署意見;攜帶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縣級衛計委開具的未違反計劃外生育證明或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的當事人征收社會撫養費外已滿5年的證明材料、選調報名申請表(申請表提前自行下載,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要詳細填寫現工作單位,如×××中心完小×××村小或教學點)、近期免冠正面1寸證件照片3張(與選調申請表相同的照片)。
(1)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3)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
(4)繳納報名費100元(參照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
3、資格審查:縣教育局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4、每個職位報名人數須2人及以上,方可開考。
六、獎勵加分
2017年在縣城區及農村小學支教者(2017年已備案支教者),按照《彭澤縣2017年農村超編學校支教實施方案》予以獎勵加分。
七、其他說明
各相關學校應積極動員在縣城區支教者主動參加本次公開選調考試,支教教師支教期限最多為三年(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三年后所有支教教師將回到原單位,屆時縣城區學校教師缺額將重新制定新措施予以解決。參加本次選調考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將作為今后農村學校教師到縣城區支教的重要根據。
八、工作程序
本次教師選調工作按照方案公示、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擇優選崗等程序進行,每個程序結束后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九、工作要求
1、教師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廉潔從政。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泄露機密等違紀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2、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彭澤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投訴、咨詢電話:縣人社局5666535
縣教育局7199299
附件下載>>>
彭澤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