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肅慶陽市鎮原縣南區小學選聘專任教師公告【13人】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鎮原縣南區小學公開選聘專任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
計劃公開選聘專任教師13名(具體崗位見附表1)。
二、選聘條件
(一)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全縣范圍內基層學校的正式在崗中小學教師(不含學前教師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二)報考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師德表現好,遵紀守法。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人事檔案年齡為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2018年秋季開學能按時上崗。
3.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試用期內考核結果定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
4.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符合選聘崗位要求(報考專業以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準)。
三、選聘原則和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編制選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選聘等程序進行。
通過張貼公告和在縣政府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縣公布選聘人數、選聘條件、選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0-11日,共2天。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人事股(308室)。
3.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和單位介紹信,按照教師資格證上的專業選擇報考崗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張。
報名人數達不到下達指標1.5倍的崗位,經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可以調減選聘指標。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
個人提供虛假證件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學校出具虛假證明的,實行責任追究。
(三)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由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
筆試滿分為100分,測試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四)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為對應學科選聘指標的150%(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
(五)人員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100分)×70%+面試成績(100分)×30%換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各對應學科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選聘對象。
(六)考察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師德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對群眾反映問題經核查屬實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綜合成績依此遞補。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委和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編委辦、人社、教體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教師選聘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業務辦理。
附件下載>>>
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