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永州市江永縣教師招聘公告【80名】
【導讀】2018永州市江永縣教師招聘80名公告,報名時間: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教師80名,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為非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所招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數量及專業
此次共招聘初、高中教師80名。
初中教師61名:語文8名、數學16名、英語5名、政治2名、物理9名、化學5名、歷史4名、生物6名、地理6名。
高中教師19名:語文3名、數學7名、物理1名、生物2名、歷史2名、地理2名、政治2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初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報考崗位由考生本人根據所學專業特長選擇能勝任的崗位;具有專科學歷的,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科目相近,有初中教師資格證的以資格證上的專業為準。高中教師崗位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由考生本人根據所學專業特長選擇能勝任的崗位。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吃苦耐勞、服從領導、團結協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勝任教學工作。
6.年齡不超過45周歲(以身份證為準,1972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7.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適應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
8.不得應聘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江永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要求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經初審符合條件者,填寫《江永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選聘方式
1.試教內容:初中教師為本縣初中七年級現行上冊的對應學科教材;高中教師為本縣高中一年級現行上冊的對應學科教材。
2.試教方式:試教采用講課形式。具體試教課題由考生抽簽決定,每位考生的課題抽簽、備課時間為30分鐘,文化課教師試教時間為10分鐘。
3.試教時間:考生2018年10月10日上午8:00在江永縣職業中專學校集合(暫定),8:30正式試教。
4.試教地點:江永縣職業中專學校(暫定)。
六、體檢
1.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根據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該類崗位的報考人員,如未被錄用但試教成績優秀的(“優秀”的認定:從未被錄用的考生試教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調劑到本學段相近的未招滿科目的崗位,也可調劑到低學段相同科目未招滿的崗位。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的,試教成績需達到60分(總分100分)方可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體檢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按招聘計劃從參加試教人員中按試教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7日內提出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一經錄用,簽訂1年聘用合同,應聘初中教師崗位月薪3200元,應聘高中教師崗位月薪3500元,合同期滿且考核合格,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可續聘。按國家規定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八、組織與監督
1.本次招聘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縣紀委派駐江永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2.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各項規定,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對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的現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九、招聘咨詢
聯系電話:江永縣教育局人事股0746-23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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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永縣教育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