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招聘公告【12人】
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提升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市城鄉建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院簡介
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建設類高等院校,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行業技能培訓、工程質量檢測為一體的高等職業院校,2017年成為重慶市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學院位于重慶市主城南岸區茶園,占地500余畝,現有在校學生7500余人。
學院充分彰顯城鄉建設行業特色,有國家級、市級重點實訓基地9個、校內實訓基地若干個,相對穩定的校外實訓實習基地70余個。學院現有38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有全國職業院校示范專業(交通運輸類)1個,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2個,重慶市高等職業院校骨干專業7個,院級特色專業9個。學院重點打造建筑工程技術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建筑設計與規劃類、交通與市政工程類、機電與車輛工程類五大專業集群,為國家輸送了大量高素質技能型的技術精英、管理能手和經營骨干。
二、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3.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符合公開招聘體檢標準;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一覽表》中所列的具體招聘條件;
6.在校或原單位表現優良,未受任何處分,無違規違紀行為;
7.學歷和年齡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本科、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40周歲及以下;省市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及其他高層次的人才、急需緊缺專業和技術骨干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8.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簡章發布之日前一日。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在職人員須取得現單位同意后報考。
本人不能參加現場報名可委托報名,須出具委托人本人親筆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的相關材料。報名成功后按規定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1.教師崗位(包括教師、實訓教師、思政教師)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按《一覽表》中所列的聯系方式,到相關部門遞交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遞交我院組織人事處復審。
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
(3)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自行下載并用A4紙打印);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應聘有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以及應聘者本人的勞動合同或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明細或工資單原件和復印件。
(6)其他學術性代表成果(如學術論文、科研項目等)、獲獎證書、各類上崗證書等能證明自己能力和業績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上述材料前5項為必備材料。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報名時未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環節提供。
2.輔導員崗位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登記表》(附件2,自行下載并用A4紙打印)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2張(黑白彩色均可)到我院組織人事處報名。其余材料在筆試結束后的資格復審環節提供。應聘者需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相關信息,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復審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應聘有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以及應聘者本人的勞動合同或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明細或工資單原件和復印件。
(4)其他學術性代表成果(如學術論文、科研項目等)、獲獎證書、各類上崗證書等能證明自己能力和業績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上述材料前3項為必備材料。
3.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公告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cqjzc.edu.cn/)予以公布。
(二)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按通知要求準時參加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組織實施的考試考核。
1.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開考比例開考;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2.時間及地點: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暫定在2018年11月,具體時間、地點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cqjzc.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考試考核方式及流程
(1)教師崗位(包括教師、實訓教師、思政教師)
教師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心理測試、面試。其中建筑與藝術系的教師崗專業能力測試包含上機實作。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1:6比例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若最后一名專業能力測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若實際報考比例低于1:6的,則全部進入專業能力測試。
按照筆試、專業能力測試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單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和試講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考核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2)輔導員崗位
輔導員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考核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特別提醒:輔導員崗位參加面試人員須在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按規定時間提供復審材料到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材料或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由此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學院根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4.考試考核內容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教育類綜合基礎知識;
(2)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水平、學術水平等綜合情況。測試方式為試講、學術答辯、實作考核等;
(3)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心理素質情況;
(4)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
5.分值設置及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心理測試、面試分值均為100分,其中心理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僅作為招聘參考。
(1)教師崗位(包括教師、實訓教師、思政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輔導員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6.成績公布
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均于考試考核相應環節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cqjzc.edu.cn/)予以公布。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依次以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集中參加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學院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總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和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在學院網站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院與其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若不按時報到,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經公開招聘正式錄用的人員最低服務期5年,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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