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寧波教育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11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教育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寧波教育學院是一所以培訓寧波市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教育行政干部以及培養全日制高職學生為主要任務的成人高等師范院校;分類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目前學校已列入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設置規劃,改制后學校將作為市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主體校區在寧波杭州灣新區。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核或試講、體檢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附件)
五、招聘辦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止。
(2) 應聘辦法: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掃描件發送E-mail至njyrsc@126.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高層次人才招聘+應聘崗位+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為:《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院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報考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院通知,電話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所有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或試講)、體檢擇優錄用。具體由學院根據報名情況自主確定,考核(或試講)的有關事項由學院另行公告或電話通知。
考核(或試講)前,學院還將對入圍人員及直接試講崗位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參加資格復審,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榮譽證書原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學院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院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其中擬聘用人員屬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人員的,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教育學院網站(www.nbei.net);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學院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0574—82371620,干老師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寧波教育學院杭州灣校區)郵編:315336
咨詢電話:82371619,82371618(聯系人:單老師,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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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教育學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