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優秀師資力量,優化教師結構,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事業編制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指標
義務段教師8名。其中,數學2名,語文3名,英語1音樂1名,科學1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無違紀處分或違法記錄;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報名地點
(1)現場報名地點:寧波大榭開發區社會發展保障局809室。
(2)網絡報名:應聘人員也可通過網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需將報名所需的全部材料掃描并通過E-mail發送至大榭開發區社會發展保障局。郵箱地址:1115221907@qq.com。郵件發送后請在及時用電話聯系確認。咨詢(聯系)電話:0574-86766151,聯系人:楊老師。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大榭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義務段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需粘貼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報名當日與其他相關材料一并上交(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報名材料遞交不全的不予報名資格確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取消或核減該崗位。
(2)資格復審。網絡報名的應聘人員,在筆試當天開考前60分鐘到考點遞交報名材料原件并上交復印件,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復審未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二)考試形式及計分辦法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同時攜準考證(準考證筆試當天發放)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教育倫理、邏輯思維等)和學科知識。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的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成績的不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即興答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課堂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儀容儀態、職業素養等綜合技能。
3.技能測試
報考義務段音樂崗位的還需要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時間及所需樂器另行通知。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本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長。
4.計分辦法
(1)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2)音樂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
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或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則直接淘汰。
(三)體檢、考核與公示
1.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組織體檢。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音樂崗位的按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總成績、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排名在前。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等執行。擬錄用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空缺名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為被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辦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由于體檢、考核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招聘崗位只能往后遞補1名。遞補人員需按程序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3.錄用
(1)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者與社會發展保障局簽訂就業協議書,辦理錄用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已簽訂協議的解除協議,下同),造成招聘職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遞補。
(2)凡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報到。若因新錄用人員擅自違約不按時到崗的,需支付招聘單位因本次招錄產生的全部費用和損失。同時招錄單位有權將新錄用人員的違約行為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并發送給相關征信機構及教育系統備存。
(3)擬錄用的2018屆畢業生和原為事業在編人員的報到時間為2018年8月(具體以公告為準)。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其中,2017年9月之后畢業的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視作國內2018屆畢業生。
(4)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應屆大學畢業生錄用的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應屆研究生實行一年的初期工資期,歷屆生(在職人員)錄用的實行半年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初期工資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招聘職位工作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關系,人事檔案轉至大榭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5)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6)新錄用人員由社會發展保障局統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括試用期),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辦理調動(含辭職)手續。
(7)被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滿時,不予繼續聘用。
四、其他:
1.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由大榭開發區紀檢監察組、區人事局進行監督。
舉報投訴電話:0574-86768960;0574-86750337。
2.本次招聘職位指標人數核減或取消,以及參加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均在寧波大榭開發區管委會網站(網址:www.daxie.gov.cn)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附件:1.招聘崗位、人數、專業要求及資格條件
2.大榭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義務段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
3.報名材料清單
寧波大榭開發區社會發展保障局公開招聘2018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