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陵水黎族自治縣“聚四方之才”招聘教師崗公告(第一批)【63人】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人才引進步伐,進一步壯大人才隊伍,提升人才層次,努力把各類優秀人才聚集到加快陵水“生態立縣、創新興縣、智慧強縣、依法治縣”建設上來,助推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根據《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縣貫徹落實〈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實施意見》《陵水黎族自治縣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暫行)》(陵府〔2019〕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人才。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更加開放的姿態、靈活的方式、優惠的政策,招聘一批人才充實到我縣各領域,不斷優化人才隊伍結構,逐步提升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為陵水經濟社會建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需引進、以用為本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四)堅持知識水平與實際工作能力并重原則。
三、招聘范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0人(其中教育系統招聘52名人才方案另行制定)(不含陵水黎族自治縣在編人員和政府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非在編工作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受黨紀、政務處分、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尚在國家、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非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目前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存在相關法律法規限制流動情形的人員;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4月13日)
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人才公告。
(二)報名(2019年4月13日8:00-4月23日17:00)
1.報名方式。主要有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報名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登陸陵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lingshui.hainan.gov.cn)陵水黨建網(http://www.lsxdj.gov.cn)下載并填寫《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縣招聘人才報名表》(附件2),同時提供有關材料,發送到各用人單位郵箱(詳見附件3)。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攜帶有關材料到各用人單位報名。
2.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填寫完整的《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縣招聘人才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學歷查詢結果;
(3)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出示證明材料;
(4)近期正面免冠l寸彩色照片(3張)。
網上報名所需材料只提供掃描件,報名提供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在資格審查階段提供到各用人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格復審
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各用人單位集中審查報名人員資格,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通知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陵水黨建網發布。
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指導下進行。由用人單位分管縣領導分別牽頭成立面試考核小組,小組人數均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由相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
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專業知識、適應崗位能力等方面情況,面試考核方案另行制定,面試考核結果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陵水黨建網公布。
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考核成績,以1:3的比例確定并公布進入體檢與考察人選(報考未達到招聘職數1:3比例的,按面試合格實際人數進行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擬聘用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來參加體檢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本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予以淘汰。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實事求是地寫出考察材料,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經組織考察,若考察對象不勝任該職位,經報請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照面試考核成績排名遞補進行考察;若考察對象均不勝任該職位,則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
公示
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的結果,研究擬定聘用人選名單后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審批通過后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陵水黨建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違紀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聘用
在考察、體檢、公示環節,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由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遞補。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待遇
(一)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年薪詳見附件1),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構成。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二)本次招聘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人才有住宿需求且在陵水無房居住的,優先安排在縣人才公寓或公租房居住。
(三)本次招聘的人才,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屬于大師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的,按《陵水黎族自治縣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暫行)》(陵府〔2019〕13號)執行,分別按不超過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積,下同)、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標準提供免租金入住的人才公寓。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職工作滿一定年限且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分期贈予產權。全職工作滿5年由政府無償贈與80%產權,滿8年無償贈與100%產權。
七、聘用期限及考核
本次聘用人員為非在職在編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為3年,試用期3個月,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間,用人單位每年將對其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據有關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本次聘用人員屬于大師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的,可由用人單位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聘期為8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聘用期滿,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需要繼續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向縣政府申請繼續聘用。
八、組織保障
為確保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組長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用人單位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縣長兼任,副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和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兼任。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在縣委領導下進行,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各用人單位共同配合實施,縣紀委縣監委監督本次人才招聘工作。
九、經費保障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經費,擬聘人員薪酬待遇支出由縣級財政承擔。
十、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接受縣紀委縣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工作人員與招聘人選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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