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濰坊安丘事業編制教師招聘【111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山東省安丘市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1名事業編制教師,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事業編制教師和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計劃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犯罪等行為記錄。
3.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實踐能力;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服從組織安排。
4.戶籍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6.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
7.報考教師崗位的應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學科需與報考崗位一致。無教師資格證的,要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和網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相關證明材料,或就本人教師資格提供承諾書,承諾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專業是否相符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和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安丘市生源或在安丘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應聘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優惠政策。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或已就業人員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或就業單位同意。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已在安丘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工作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采取個人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系統于2019年7月9日上午9:00開放。
報名時間:2019年7月9日9:00—7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7月9日11:00—7月12日11:00
報名網址:http://47.93.192.66/anqjy/webRegister/index.aspx
應聘人員登陸網上報名窗口,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事業編制教師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可根據個人意愿通過聘任制教師報名窗口同時兼報聘任制教師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完成提交報名信息后2小時內)可修改報名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根據反饋信息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如應聘人員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出現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擔。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7月9日11:00—7月12日11:00
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安排專人分別負責教師和定向招聘崗位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9年7月9日11:00—7月12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人事科(安丘市學府街3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考務費的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四)報名材料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于2019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同時打印《安丘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供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時使用。
(五)計劃調整
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按比例核減該崗位計劃。因此產生的空缺崗位計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到小學語文專業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六)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安丘市教體局、人社局分別選派專人對應聘教師和定向招聘崗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如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請及時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七)面試繳費
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已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考生不再繳費。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筆試。教師崗位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占試題分數的15%,教育理論知識占試題分數的15%,專業基礎知識占試題分數的70%。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教學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主要為本崗位要求的有關專業知識。定向招聘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公共基礎知識。
為保證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工作專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考試時間:2019年7月中旬,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教師崗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現代教育手段實現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講解及課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按學科分別進行,試講順序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備課40分鐘,講課8分鐘。面試內容: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為幼兒園現行教材;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崗位(學科)的初中現行教材。定向招聘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14人的,面試人選統一確定為28人;14人以上的,面試人選按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九)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原始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50%、5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將及時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察、體檢和錄用
1.確定入圍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選崗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入圍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3.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4.選崗。入圍且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崗位。
5.公示及錄用。擬錄用人員通過“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取消擬錄用資格。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選取的工作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未按照相關規定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錄用人員管理
招聘錄用教師和定向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列正式事業編制,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成立安丘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班,具體負責本次招聘的組織實施。本次教師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山東省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錄“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安丘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人事科。
咨詢電話:
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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