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永州教師招聘 湖南永州江永縣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99人】
報名時間:2019年8月9日至8月11日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公辦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推動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9名幼兒園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保證招聘人員質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人員,充實我縣幼兒園教師隊伍。
二、招聘人員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及職位要求者均可報名。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
招聘幼兒園教師99名,具體見《江永縣2019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職位表及要求》(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已被江永縣中小學校聘用的正式教師、特崗教師及江永縣其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6.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步驟
按照制定和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與聘用的辦法和程序進行公開招聘,具體步驟如下:
(一)制定和發布招聘公告
1.制定方案:根據縣委、縣政府研究的招聘計劃,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等相關職能部門綜合考慮各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崗位空缺等實際情況制定江永縣2019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實施方案。
2.發布公告:招聘方案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后制定江永縣2019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江永縣政府網、江永縣電視臺等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發布時間:2019年7月31日至8月8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9日至8月11日,逾期不得補報。
2.報名地點:江永縣第一小學報告廳。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但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或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受理憑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個人檔案中畢業生登記表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報名。經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填寫《江永縣2019年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委托他人代報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由本人書寫的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招聘名額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公布。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和復審,報名時由縣教育局初審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聘人員通過初審后方可參加招聘考試。體檢對象確定后,體檢對象提交檔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等部門通過查閱體檢對象檔案,對體檢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主要復審是否達到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教師資格證等。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三)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分為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1.筆試
①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為幼兒教育心理學、保教知識與能力等幼教基礎理論知識,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及正式有效身份證。
②筆試時間及地點: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前兩天,考生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江永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需有考生本人書面領取委托書。
④筆試成績復查:筆試成績公示后3天內,由考生本人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江永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接受復查申請。
2.面試
本次面試對面試人選進行彈、唱、跳、說、畫五項全能測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①確定面試人選: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憑《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③面試內容:五項全能,即彈、唱、跳、說、畫五項,總分為100分。所需器樂和其他工具請自備。
(四)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實際面試人數低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總成績100分)方可確定為體檢對象。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由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同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取消招聘資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資格,按招聘計劃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一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只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給予嚴肅處理。
(五)考核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職位匹配、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國家法規等情況及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一經發現與報名條件不相符或資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考核不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將結果進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江永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時由縣教育局按程序辦理入編、聘用等手續,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統一管理。辦理聘用手續后,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編制管理:聘用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納入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
(二)服務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服務期不低于5年。服務期間辭職或調離本縣的,按照聘用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三)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要隨時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應聘人員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偽造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及規定程序辦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對招聘錄用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確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本實施方案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
咨詢電話:江永縣教育局0746-2372019
江永縣人社局0746-5751256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察委辦公室0746-5722857
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0746-2372005
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
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永縣教育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