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市龍游縣人民政府關于第二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新教師公告【11人】
報名時間:2019年8月8日-9日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戶籍、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等具體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以2019年8月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龍游縣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人員。
2.下列人員不限戶籍: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或全國“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高中政治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全國“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要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3.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三)年齡要求
1.30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8日后出生);
2.對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對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8日后出生)。
(四)教師資格及專業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語文學科普通話等級要求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2.報考學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定的學段。
3.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的專業學科)相符。
4.本縣教育系統原在編后離職的人員,離職3年內不得報考。
5.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龍游縣教育局大樓四樓404會議室(縣職教中心南大門)。
3.報名流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龍游縣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現場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還應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合格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縣教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通過人員交納考務費50元(低保戶憑有效證明免交考務費)。
5.領準考證:各報考對象筆試前二天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到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
6.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按2:1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考指標,報名人數少于2人的不予開考。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告。
試卷組成: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告
2.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按照報考學科分組進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處理教材的能力、駕馭課堂教學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答辯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同一學科面試人數較多需分組進行面試時的,采用修正系數的辦法計算最終面試成績。
3.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四)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對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和放棄錄用資格。
(五)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聘用人員按批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總成績并列,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優秀畢業生層次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新錄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在龍游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期限需滿5年。對1年見習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五)報考人員對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教育局反映。
(六)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七)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智慧教育”或“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和信息。
(八)咨詢電話:0570-7024220,招聘咨詢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監督舉報電話:0570-7022060。
五、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