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郵電大學招聘教師及專職輔導員簡章【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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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郵電大學是國家布點設立并重點建設的幾所郵電高校之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重慶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鮮明、開放式、高水平的教學研究型大學。
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碩士及以上學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115名工作人員。其中:博士研究生學歷層次教師104名、博士研究生學歷層次專職輔導員8名,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生學歷層次教師3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人員面向國內外,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科學文化素養;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心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崗位計劃表);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20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從本招聘簡章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前。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錄重慶郵電大學人事處網站(rsc.cqupt.edu.cn)主頁,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下載并按要求認真填寫《重慶郵電大學引進人才審批表》、應聘專職輔導員的人員下載并按要求認真填寫《重慶郵電大學引進專職輔導員審批表》,填寫完畢后將其電子文檔發送至學校招聘郵箱:jszp@cqupt.edu.cn。電子郵件主題請以“應聘:應聘崗位名稱+姓名+最高學歷學位名稱”命名。
應聘人員的教育經歷和非教育經歷,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所有時間段應連續(如果有間斷,間斷時間總計不得超過3個月),經歷應完整。
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
(三)資格審查
個人應聘材料經過學校和應聘崗位所在二級用人單位聯合初審通過后,再通過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安排面試等相關考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五、考核
1.考核時間
根據各個崗位報名情況,每月組織一次考核,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應聘崗位所在二級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2.現場考核
(1)由應聘崗位所在二級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專業教師、學校人事考核專家庫成員等組成考核小組,負責進行專業考核工作;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面試、說課與試講、答辯、案例分析等形式。
(2)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考核成績
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現場考核時提交有關紙質材料,包括:
(1)應聘教師崗的人員:《重慶郵電大學引進人才審批表》;應聘專職輔導員崗的人員:《重慶郵電大學引進專職輔導員審批表》
(2)有關旁證材料,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等;②各種榮譽證書或教學、科研等獲獎證書;③在本學科重要期刊公開發表的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的學術論文以及檢索收錄證明;④本人承擔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⑤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4.職業能力測試
應聘人員需現場進行職業能力測試(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5.體檢人選的確定
學校校長辦公會對應聘人員考核結果進行綜合審定,并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高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