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我縣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74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政策咨詢、學歷認定、資格審查、報名、成績統計及日常工作。辦公室人員從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抽調。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招聘計劃:74名。
招聘職位:詳見《貴定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一)。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或生源屬黔南州的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幼師專業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品德良好;
3、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縣公辦幼兒園代課滿五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代課至今沒有間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以來我縣招聘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2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9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信息:招聘簡章確定后,通過相關媒體面向社會進行七個工作日的信息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報名地點:貴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泥壩新大樓,水怡花都對面)。
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時間。
準考證領取地點:貴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黃泥壩新大樓,水怡花都對面)。
2、報名要求:報名時考生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②畢業證書;③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考生提供的各種相關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請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職位。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一)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在縣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試。
筆試科目為:《幼教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缺考的報考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錄人數與擬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如遇某職位招聘人數與擬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調整該職位招聘計劃或調整該職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
因計劃調整或職位取消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其面試資格同時取消,并向社會公告。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可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綜合成績實行5天的張榜公布。無異議后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特殊情況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組織進行進一步檢查。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由縣招聘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統一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實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
考察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有本簡章第四條第(三)項所列情形的;
2、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經縣招聘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政審不合格或政審期間自動放棄的職位,是否依次遞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議定。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相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行文,并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應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須于聘用人員到崗后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院進行合同鑒證。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原則上不得低于3年(含試用期)。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的擬聘人員,須在上崗后兩年內取得,否則,由縣教育局報請縣人民政府予以辭退。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該考生的報考資格或加分資格,并按相關法規查處當事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0854-5225332(貴定縣教育局)
0854-5233021、5233020(貴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4-5220484(貴定縣紀委、監察局)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貴定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貴定縣招聘辦,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附件一:貴定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計劃表.xls
附件二:貴定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doc
貴定縣幼兒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