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遂川縣縣城及周邊中小學教師選調方案【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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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充實縣城及周邊中小學師資力量,建立教師合理流動機制,根據中共遂川縣委組織部、中共遂川縣委編辦、遂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遂川縣科級以下干部調配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遂組發〔2019〕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2020年縣城及周邊中小學面向全縣中小學公開選調一批教師。為確保選調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備注:①思源少兒體校教練崗位為籃球教練1人,田徑教練2人,選調方法見附件3,責任股室:體育股。②會計崗的選調人員2人,選調方法見附件4。③128個選調指標不含博雅學校公辦教師選調進城區學校指標。)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具有良好師德,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2.工作認真,能正確駕馭教材,有新的教學理念,教育教學效果明顯。
3.近五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最近一年年度得分學校排名占比90%以上(計算排名時逢小數點向上進一法)。年度得分排名情況由學校提供,如發現弄虛作假,參與選調者3年內取消選調資格,并對學校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4.崗位具體條件:普高、職高教師:本科及以上文憑,第一文憑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在我縣初中任教本學科五年以上。初中教師: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在我縣初中任教滿五年;報考初中音樂、美術、體育須專業對口且目前任教了該學科。小學教師:具有中師(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非師范類報考小學音樂、美術須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且目前任教該學科);在我縣小學任教滿五年,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具有中師(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五年服務期滿,且在幼兒園連續任教2年以上,目前仍在從事幼兒教育。體校教練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五年服務期滿,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體育專業,目前從事體育教育教學工作。財務崗位: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五年服務期滿,學歷大專以上,專業為會計與審計類(即會計(學)、審計(實務)、財務管理、財務會計(教育)、國際會計、會計(財務)電算化、注冊會計師、會計與統計核算、財務信息管理、工業(企業)會計、會計與審計、統計實務等各類專業會計等)或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綠色通道”調回遂川的教師在我縣任教滿三年及以上;調動了工作單位的教師,在新的工作單位任教滿三年及以上(行政人員除外)。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①未經組織批準擅自離崗三個月及以上者;
②因違法違紀受到縣級部門行政或黨內警告處分以上處罰期未滿者;
③因違法違紀受到執法執紀部門立案者;
④違反師德師風被查處處罰期未滿者。
三、選調方法
1.音樂、美術崗位采取文化考試、專業能力測試、任教學生能力測試、獎勵加分等方式進行,選調詳盡方案見附件1;
2.其他學科崗位采取文化考試、平時教學成績考核、獎勵加分、教育教學業務素質考核等方式進行。
3.幼兒園教師選調方法見附件2。
4.思源少兒體校教練員選調方法見附件3。
5.財務崗位選調方法見附件4。
(一)文化考試(30分)
1.高中、初中學科崗位考試內容:所報學科現行高中、初中教材內容為主,以及各選調學科相關的教材教法知識和新課程標準等。
2.小學語文、數學學科崗位考試內容:所報學科現行小學教材內容為主,以及各選調學科相關的教材教法知識和新課程標準等。
3.小學英語學科崗位考試內容:中學英語基礎知識及小學英語教材教法知識和新課程標準等。
4.初中和小學音樂、美術及幼兒園崗位的考試內容統一為學科專業知識。
5.規定書目的閱讀及考核內容占文化考試總分的20%,書目見《關于進一步規范教學教研工作的通知》(遂教字〔2019〕162號)。
(二)教學成績考核(40分)
教學成績以縣教體局統一組織的期末考試和升學考試為準,其中學生人平成績達標分30分,中考、小考教學成績考核分10分。中心學校教師任教學段以最近三年的任教學科為準。
1.學生人平成績達標30分。
考核計算參加選調教師近五年的人平成績,每個學期達標得3分。
(1)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具體查看所報學科10個學期的期末統考成績中學生平均成績來計算達標分。如果任教了報考學科,按報考學科的成績計算得分,如果其中某一年或某一學期未任教報考學科,可按實際任教的統考學科(限語、數、英三科)的成績計算得分。計算時區分中心小學和村小不同標準,中心小學按a,村小按a-2(a為學科鄉鎮平均成績)計算學生平均成績達標分。若所任教年級學科教師全鄉鎮在4人(含4人)以上的,對照本鄉鎮平均成績計算達標分;3人以內(含3人)的,既可對照本鄉鎮平均成績計算達標分,也可對照全縣平均成績計算達標分。
(2)報考高中、初中教師崗位的,具體查看所報學科10個學期的期末統考成績中學生平均成績來計算達標分。計算時對照學校類別,一類學校達a+3,二類學校a+2、三類學校a、四類學校a-2、五類學校a-3(a為學科折算成百分制后縣平均成績,學校類別按當年辦學水平評估中的類別確定)。
(3)該學期,教師任教所報學科一科多班或一科多年級,則取所有任教學科班級或年級的平均成績計算,達標得3分,不達標0分;任教多科(除所報學科,兼任小學語、數、英,初中中考科目),若其中有一科未達標扣1分,扣完3分為止。
(4)因交流輪崗到縣城學校跟班學習的教師,其一年的教學成績可按實際任教學校人平成績a-3計算。
(5)參加選調的教師若其中某一學期沒有教學成績,除組織委派參加培訓及法定假外,該學期教學成績得0分。因受組織委派參加培訓(援疆和出國支教)、法定休假者(三個月以上)和“綠色通道”外縣調入教師所缺該學期教學成績,以實際任教學期平均成績折算。
2.中考、小考教學成績考核10分。
(1)小學教師具體考核該教師近五年內最好的小考成績,計算時對照學校類別,即:一類學校達a+3,二類學校a+2、三類學校a、四類學校a-2、五類學校a-3(a為學科折算為百分制后的縣平均成績,學校類別按當年辦學水平評估中的類別確定)。基準分為3分,每高出平均分1分加0.5分,加到10分為止,每低于平均分1分扣0.5分,扣至0分為止。
(2)初中教師具體考核該教師近五年內最好的中考成績的及格率和優秀率:及格率6分、優秀率4分。計算時對照學校類別,即:一類學校a+3%,二類學校a+2%、三類學校a、四類學校a-2%、五類學校a-3%(a為學科縣平均及格率或優秀率成績,學校類別按當年辦學水平評估中的類別確定),及格率、優秀率基準分分別為3分、2分,每率高出1個百分點,加0.2分,分別加到6分、4分為止,每率低于1分扣0.2分,分別扣至0分為止。
(三)獎勵加分參加選調的老師于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供獲獎證件及材料至人事股,逾期未交者視為放棄該獎項的獎勵加分。
1.獲獎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