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鄲魏縣招聘教師、校醫及職業教育專業指導公告【3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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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330名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職業教育教師、職業教育專業指導、校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概況
本次招聘崗位涉及的學校均為魏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共招聘330人,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其中:
高中教師100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78人;
職業教育教師及專業指導15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9人;
初中教師52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38人;
小學教師58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34人;
幼兒教師75人,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40人,定向崗位1人;
校醫30人;
(具體崗位信息和崗位計劃見附件1、附件2)。
“高校畢業生”包括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四、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聘用人選。
五、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
3、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
4、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條件;
6、語文教師崗位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他崗位(不含校醫崗位)應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校醫崗位不要求《普通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18周歲及以上(2002年7月27日以前出生,含當日),35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不含當日);
8、港澳臺居民應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號和邯人社發〔2018〕22號文件規定執行;
9、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報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10、學歷及資格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研究生、本科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應取得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初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研究生、本科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應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3)小學教師崗位: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專科學歷的,要求是魏縣戶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縣戶籍。
(4)幼兒教師崗位: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具有幼兒園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或具有教師資格證且研究生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學”專業、本科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專科學歷的,要求是魏縣戶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縣戶籍。
(5)職業教育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研究生、本科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應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6)職業教育專業指導崗位:不限戶籍,研究生、本科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持有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具體崗位學科專業要求見《學科專業目錄表》(附件3)。
(7)校醫崗位: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戶籍;專科學歷的,限魏縣戶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縣戶籍。
(8)定向招聘崗位:不限戶籍,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具有幼兒園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或具有教師資格證且研究生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學”專業、本科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學歷的所學專業要求是“學前教育”專業);該崗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2020年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的在崗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名單以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19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從河北省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2020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學歷(或2020年應屆畢業的本科、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大學生退役士兵”名單由省級主管部門提供。
以上各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報考初中和小學所有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的,可報考小學所有崗位。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證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相互通用。
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可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學段、學科報考相應崗位。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的考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發〔2020〕24號),2020年招聘教師崗位(含定向招聘崗位)對教師資格證要求如下:考生報考時如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則按照教師資格證進行報考。對于高校畢業生,如報考時尚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行報考,聘用后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符合“先上崗,再考證”的報考人員專業要求:初中、高中、職業教育、幼兒園崗位所持畢業證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小學崗位不限專業。具體崗位學科與相關專業要求見《學科專業目錄表》(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6、魏縣在編教師,服務期內的魏縣特崗教師;
7、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8、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回避規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7月20日至7月28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須考生本人到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報名地點:魏縣第三小學
4、提交材料: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1)-(7)項中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有原件審核后退回,留復印件;(8)-(11)項根據要求提供: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限戶籍的,要求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的戶籍頁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制式戶籍證明原件,配偶是魏縣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3)畢業證書及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位證(高中、初中、職業教育及職業教育專業指導崗位要求提供);
(5)報到證;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校醫崗位不要求提供)。
(7)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明(對于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應在一年試用期內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校醫崗位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
(8)填寫完整后打印并粘貼照片的《魏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校醫、職業教育專業指導報名登記表》(附件4)二份;
(9)照片6張(不含已粘貼的2張),須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藍底證件照,照片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發型整潔,素顏、露耳,人像清晰,神態自然;
(10)《魏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校醫職業教育專業指導報名情況登記表》(附件5)電子版,提前按要求填好各項數據,報名時優盤拷給工作人員。
(11)其它材料。
5、資格審查: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確定為進入筆試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6、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7、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如實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如實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后,留復印件。此部分人員通過審核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8、發放《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公布。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中小學、幼兒園、職業教育教師及職業教育專業指導筆試內容分兩部分:(1)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等;(2)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從教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總時間為150分鐘。筆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教師職業能力測驗部分滿分100分。
校醫筆試內容分兩部分:①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醫學相關的法律法規等;②醫學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時間為150分鐘。筆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醫學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
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考試大綱,不選用其他地方各類招聘考試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