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南教師招聘 安徽淮南壽縣新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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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等文件精神,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現將壽縣新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四)堅持統一組織、分步實施。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0年壽縣新橋學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計劃招聘教師31名,具體崗位信息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條件
1、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師公開招考中,對“高校畢業生”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但用人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須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信息表中設定的教師資格條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所稱“高校畢業生”界定范圍如下: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3、我省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以報名參加教師公開招考,但應當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35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本縣在編教師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教師。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公開招聘的新任教師,設定3年最低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流動。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2日—8月5日。
2、報名地點:壽縣教體局(地址:壽春鎮南門外通淝路壽春中學隔壁)
3、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以及《壽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及誠信承諾書》(附件2)等材料,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課)、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其中:
(1)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3)符合“高校畢業生”界定范圍且需要“先上崗、再考證”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和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以及《高校畢業生承諾書》(附件3)。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已經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5)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報名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