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主辦、廣東省教育廳直接管理。前身是創建于1933年的“廣東省立第一職業學校”,至今已有79年的職業教育歷史,先后為社會培養了7萬余名畢業生。學校現有全日制普通高職在校學生18151人。2006年6月,學校接受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評估結果為優秀。2007年,被列為省級示范性院校建設單位。2008年,被列為國家示范性院校建設單位。 2011年6月,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組織的示范驗收。全校教職工1157人,專任教師855人。學校輕工特色明顯,立足廣東,面向全國,服務地方經濟,堅持“高素質為本,高技能為重,高就業導向,創新促發展”的辦學理念。根據學校辦學需要,現面向國內誠聘優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5個,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簡稱“省人社廳”)網站(http://www.gdrst.gov.cn)、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gdqy.edu.cn/)、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其它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正派,有團隊協作精神。
(3)專業基礎理論扎實,有一定的專業實踐經驗,熟悉本專業發展趨勢,具備較強的專業科研能力。
(4)招聘年齡要求見附件1,招聘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5)身體健康,符合體檢要求。
(6)無違紀違法記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應屆畢業生是指2012年畢業(含暫緩就業),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獲得學歷及學位者。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未取得學位者或未能按時畢業的,不予聘用。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2012年10月22日9:00時起到2012年10月26日17:00止。
3.報名方法: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的辦法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和提交相關材料等。
4. 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三)公布應試人員名單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學校人事處、教授咨詢委員會和用人部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主要根據崗位條件,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名單,并于2012年11月5日在學院網站或廣州考試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四)資格復審
應試人選應在2012年11月8日上午8:30-11:50到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樓306室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對于復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的,經學校監察部門確認后,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畢業生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5)《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見附件2)。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筆試
(1)筆試定于2012年11月9日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筆試成績=綜合素質知識×40%+專業知識成績×60%。
(2)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選將于2012年11月16日或之前在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和省人社廳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頁查分。對筆試分數有異議的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1日前到學校人事處申請查分。
(3)根據筆試成績,各崗位按1:3的比例(人數不足1:3的崗位按照實際人數)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
3.面試(試講)
(1)面試(試講)定于 2012年11月23日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在面試前一天于學院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面試(試講)評委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面試)。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于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面試(試講)評審小組在考生試講、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試講)成績。面試(試講)成績以各面試(試講)評委分數之和除以評委人數得出的平均分為準。面試(試講)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分70分以上為合格。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講)成績×60%。考試總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體檢程序及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七)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質、學習情況、工作業績及所獲得的獎勵、成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則按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院人事處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過期以棄權處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五、需說明的問題
1.招聘工作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gdqy.edu.cn,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61230818(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6123081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處)。
六、本公告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要求及條件.rar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