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2012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包括取得全國統考合格證者)均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為了切實做好這項工作,保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規范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學歷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具備下列條件,經認定合格可以取得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
(1)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要求。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修學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并考試合格,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實踐)合格。
(4)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二、認定范圍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管理。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申請人應向戶籍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應屆畢業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嘉善縣教育局負責轄區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戶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工作(人事檔案在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出認定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當次不能兩地申請。
三、認定程序
1.報名
(1)網上申報: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于10月11日至10月17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2)現場確認:10月17日--18日。申請初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資格并完成網報者,攜帶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
確認時間:每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辦理。
確認地點:嘉善縣教育研究培訓中心(魏塘街道環北東路555號)。未進行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確認提交以下原件及復印件:
(1)申請人戶籍本或人事檔案管理證明。
(2)身份證。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者網上填報信息后下載,用規定紙張雙面打印并簽署姓名)。
(4)《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及蓋章。
(5)相應的學歷證書。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供與申請資格種類相一致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統考合格證)。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8)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的1寸彩色證件照1張。
2.體檢
經現場確認的申請人,按《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由認定指導中心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醫院和體檢具體時間在現場確認時通知。
3.測試
(1)經體檢合格者,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國考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不再進行測試)。
(2)測試日期10月下旬公告于“嘉善教育網”教師頻道欄(http://www.jiashanedu.net/),請及時關注,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4.審核認定
十一月上旬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者作出是否認定結論。
5.領取證書
十一月中旬申請認定通過者領取證書。
四、注意事項: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分為全國統考合格認定申請人和未參加全國統考認定申請人。不同類別的申請人網上報名的入口不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網上申報”后,注意選擇正確的報名入口。
2.網報時必須嚴格按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正確選擇認定省份、認定機構、認定范圍及相應的現場確認點。其中,申請認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申請初中及以下資格者請選擇相應的“縣級認定機構”。
3.嚴格按要求上傳照片(照片要求申請人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建議到照相館進行數碼拍照并儲存)。
4.填報信息必須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申請人自負。
5.下載打印材料要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簽署姓名。《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及蓋有公章。《體檢表》一份,貼上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的彩色證件照。
6.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網報日期內登錄全國教師資格網填報申請信息。網報后必須在規定日期到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7.申請人員需在現場確認后,再集中進行體檢,體檢須知現場確認時領取。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直接反饋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不退回本人。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8.交費:按照浙價費〔2009〕46號及(嘉發改物<2009>113號)文件精神,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交考試費280元/人。取得全國統考合格證人員不再交費。
9.材料不全和逾期者不予辦理。
10.申請人可適時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申請狀態,其中“審核通過已編號”表示申請者具備所申請的教師資格。
11.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到時電話通知。
嘉善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