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攀枝花鹽邊縣縣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88人公告【含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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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88名,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202.61.89.231/index.aspx、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鹽邊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cyanbian.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要求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指2020屆高校畢業生和2018、2019屆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及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2020年高校畢業生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發證的,以該生就讀學校官網發布的領取畢業證時間為準;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招聘對象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日。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以大專學歷報考的,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屬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入學前戶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面向全國招考。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7)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8)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務)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鹽邊縣2020年縣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17:00時,報名網站:四川人事考試基地(http://www.jdpta.com)。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17:00期間登錄四川人事考試基地(http://www.jdpta.com),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已在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忘記密碼的可查看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常見問題”中的方式予以找回),真實、準確填寫《鹽邊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各項內容,以專科學歷報名的考生,務必填寫《報考信息表》中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欄目。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專業、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考試科目、級別、職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考生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由鹽邊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除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以外的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核(提示:請報考者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核結果)。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本公告其他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一)確認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2日-11月8日17:00時前登錄時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減免條件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17:00時的工作時間內到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北路81號平層往下一層205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殘疾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二)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鹽邊縣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7日期間登錄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見附件2),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定為2020年11月28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九部門《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4號)和《關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16號)及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單位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中,實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對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②對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市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2015年以后被部隊旅、團級政治機關批準評為優秀士官、優秀學員、優秀義務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持相關證書報考我省事業單位的,執行“優秀士兵”加分政策,另加2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考試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還需提供生源地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獎勵立功證書原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20年11月10日—11月11日送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北路81號平層往下一層205室),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