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綦江區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人【教師崗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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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簡章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等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高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2021屆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和學院簽字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的招聘崗位,2019屆、2020屆、2021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可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考;對被聘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對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等書面憑據。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報名時間和地點: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到下列單位現場或投遞郵箱報名。
(1)區委黨校:
聯系人:翁老師,聯系電話:023-48661152,手機:15086879799,郵箱:852329494@qq.com。報名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黨校支路12號;
(2)區林業局:
聯系人:佘老師,聯系電話:023-48671693,手機15823153039,郵箱:280412966@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林業局817辦公室;
(3)區招商局:
聯系人:趙老師,聯系電話:023-48880826;手機15902372532,郵箱:793827932@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招商投資促進局704辦公室;
(4)區商務委:
聯系人:吳老師,聯系電話:023-61280371,手機18883212100,郵箱:505603902@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商務委員會203辦公室;
(5)區氣象局:
聯系人:曾老師,聯系電話:023-48665383,手機19922988813,郵箱:1045761835@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古南街道沱灣18號氣象局3樓辦公室;
(6)區教委:
聯系人:趙老師,聯系電話:023-85888907,手機:13637884899,郵箱:404219758@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天星大道55號;
(7)區衛生健康委:
聯系人:霍老師,聯系電話:023-85895013,手機:15825970695,郵箱:1242841198@qq.com。報名地址:綦江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39號。
現場報名的考生請將報名所需材料(附件6)交由初審人現場審核;網上報名的考生請將報名所需材料(附件6)進行掃描的電子件投遞到相應報考單位聯系人的電子郵箱,考生于報名后2個工作日內查詢網上郵箱報名資格初審情況。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考核招聘各崗位報名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公布。
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通知。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人員須佩戴口罩和接受體溫檢測,并出示健康證明或健康碼,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資格審查資料(詳見附件6),接受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考試(考核)資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到8:1以上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低于2:1的,有關情況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參加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應自覺配合考務機構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考試現場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