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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202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將于12月19日舉行。為方便考生應考,有關提示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20年12月19日
上午09:00~12:00(教育類、衛生類)
下午14:30~17:30(綜合類)
二、考點設置:
本次考試共設置3個考點。
1、長江大學東校區(荊州市荊州區南環路1號);
2、荊州教育學院(荊州市沙市區江津東路100號);
3、荊州技師學院南校區(荊州區鳳凰路53號)。
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三、考生準考證打印提示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2月14日9:00至12月19日18:00。請考生及時登錄“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生住宿預定提示
本次考試因參考人數較多,請各位考生注意提前預定酒店,并規劃好赴考路線,避免出現遲到等影響考試的情況。
五、考生交通出行提示
考生請提前查詢預定車次,盡量選擇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生車輛不得進入考點學校。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主動減少聚集性活動、人員接觸。提倡考生獨立赴考,送考、陪考人員不得在考點周圍聚集。
六、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考試當天要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2.考生應至少提前1個小時到達考點,并自備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驗證時須臨時摘除口罩。
3.考生入場前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不限湖北省),健康碼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試區域。體溫測量若出現發熱等可疑癥狀的人員,應至臨時等候區復測體溫。復測仍超過37.3℃的,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境外或內蒙古、黑龍江、成都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必須在考前主動向人社部門報告。人社部門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確定能否參考(考務咨詢電話:0716-8278477)。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4.考前3天有發熱癥狀的考生,應在入場檢測體溫前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臨時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在進入考場后及考試期間出現發熱癥狀的,應主動告知監考人員,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臨時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在考前入場及考后離場等聚集環節,應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安排有序進行。進出考場、如廁時須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查或需要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延時。
7.請考生備齊個人防護用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飲食衛生。
8.請考生盡早打印準考證,打印前應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須知事項,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特別提醒:
1、理性備考:社會上的有關考試中介服務機構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謹防上當受騙;對不法網站提供所謂“真題答案”、“考試包通過”等虛假信息,要堅決抵制,不傳播,不上當,做一個誠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學趕考:關注天氣和考點交通情況,務必考試前1個小時到達考點學校。建議考生提早出發,提前到達考點,特別是不熟悉考點位置或第一次參加考試的考生,建議考前提早"踩點",考試當天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
3、科學應考。請按時打印準考證,閱讀并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務必攜帶好2B鉛筆、橡皮、黑色中性筆等文具。特別注意:本次考試試卷為兩科合卷,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開考30分鐘后不能進場,考試中途不休息,考試結束方能交卷退場;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雙證”不齊全不能進場。
4、守法參考。2015年8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考試作弊最高可判刑7年。本次考試市人社部門將聯合市紀委、市公安局及市無委辦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參與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和處理追究,請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規定,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嚴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證參考,考點專門配備身份證識別儀,將對每名考生逐人驗證, 并對考試作弊、替考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特別是對代考(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者和代替他人參加考試者)、通訊工具作弊的交由公安部門核實身份,依法處理。市紀委將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違紀黨員考生進行處理,并通報考生單位或學校。
(2)本次考試將繼續采用“選擇題抄襲作弊考生甄別和考場檢測”手段,對全部試卷進行技術檢測,一經發現“雷同”試卷,一律取消考試成績,通報所在單位。
(3)嚴禁考生夾帶抄襲,做到不抄襲別人試卷,也不要將試卷讓別人抄,做到自尊自律。
(4)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開考后,嚴禁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按違紀處理。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