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2011年城鎮高中、初中、小學教師招考方案
為解決縣城學校教師缺額問題,報縣人事領導小組同意、經教育局黨組研究,決定城鎮部分高中、初中、小學面向農村學校公開招考相關學科教師,根據《中共永順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管理的規定》(永發[2009]3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定如下招考方案:
一、組織機構
縣教育局成立2011年城鎮高中、初中、小學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全 智
副 組 長:梁玉平
成 員:向 琳 汪開洪 王正光 胡安澤 吳若芳 張連文 張中琪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教育局政工股,覃冬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招考具體工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三、招考計劃
二中高中3人:數學2人,生物1人。
實驗學校9人:其中語文1人、政治1人、物理1人、歷史2人、生物2人、地理2人。
靈溪中學7人:其中語文1人、數學2人、英語2人、歷史1人、生物1人。
靈溪一小數學1人。
靈溪二小4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信息技術1人。
靈溪三小7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1人。
連洞小學7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1人、音樂1人。
四、招考條件及對象
1、政治思想好,近三年內年終考核合格以上,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永順縣農村(即靈溪鎮以外)學校在職教師。
2、參加工作5年以上(從2006年9月1日前正式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沒有正式招聘前人事代理計算的工作年限不計其中),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6年1月1月以后出生)。
3、高中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專業對口。
4、初中教師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專業對口或現從教專業對口。
5、小學教師中專及以上學歷,英語、信息技術、音樂教師畢業證專業對口或現從教專業對口,語文、數學教師從事小學相應學科的教育教學。
五、招考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11日下午18點
2、報名地點:永順縣教育局五樓政工股(聯系電話:5222320)
3、報名手續: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校出示的近三年年終考核結論證明、從事小學教育教學證明、現從教專業證明、學校工作時間證明和優惠加分的相關證件及文件,以及一寸免冠照2張,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在提供原件的同時還需提交復印件一份。
4、報名要求:限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二中高中教師除外)。
5、報名收費:100元。
(二)考試
1、考試時間:2011年8月14日上午9點—11點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8月13日下午3點至6點到縣教育局五樓政工股領取準考證。
3、總分110分。其中筆試成績100分,優惠加分10分。優惠加分僅限于5年(2006年9月至2011年7月)來在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質量檢測中獲“教學能手”和“優秀班主任”稱號的,一次加5分,一次以上的每多一次累計加1分,優惠加分不超過10分。總分相同,按優惠加分多少優先錄取,若實考分與優惠加分相同,則加試該科專業知識,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加試總分為100分。
4、每個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1:5的比例方能開考,比例達到1:2以上不足1:5時,是否開考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錄取辦法:
填報二中高中學科崗位的教師可填報2個志愿,二中高中志愿為第一志愿,首先錄取二中高中教師,然后再錄取其他初中、小學教師。將二中高中作為第一志愿未被二中高中錄取,若第二志愿填報了其他初中、小學的教師,其第二志愿同只填報其他初中、小學志愿的教師錄取辦法同等對待。
永順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