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招聘政府聘用教師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崗位、聘期及待遇
招聘職數:聘政府聘用專任教師7名。
招聘崗位:
小學語文3名;小學數學2名;小學音樂2名。
聘期待遇:根據工作需要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現政府聘用教師同級同類待遇。
二、招聘工作程序
教師招聘工作采取公開招聘形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雙向選擇、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對應聘者進行業務考核,擇優聘用。
(一)招聘條件
1.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3.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組織實施
1.招聘范圍:在秀峰區公辦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的學校自聘教師;在桂林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中報考秀峰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崗位并進入專業面試的人員。
2.招聘形式:采用專業面試方式進行。招聘職數與報名應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如有特殊情況,由秀峰區區屬學校師資補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應聘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日—11月9日;
地點:秀峰區教育局408室;
報名者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現任教學校證明材料、入圍桂林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中報考秀峰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崗位并進入專業面試的證明材料、彩色2寸證件照3張。
4.資格審查
由區人社局、區監察局、區教育局組成資格審查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5.進行專業面試
根據不同學科對應招聘者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專業面試,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體檢
根據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體檢。
(四)組織考核
體檢合格進入考核程序人員,由區人社局、區紀委監察局和區教育局到應聘者原單位,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和現實表現,應聘者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無犯罪證明。
(五)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擬聘人員名單由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進行公示。公示期5-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區政府研究決定,辦理聘用手續。
秀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秀峰區教育局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