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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創新人才引進方式,優化學科教師結構,根據《正寧縣引進縣外優秀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正政辦發〔2020〕97號)精神,結合全縣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現就引進縣外正式在崗中小學、幼兒園及中職學校教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條件
引進的縣外任教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年齡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可放寬到45周歲)。
(三)幼兒園及小學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中學及中職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教學實績突出,業務能力強,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優秀。
(六)直接分配或參加國家、省、市統一招考的正式在崗中小學、幼兒園及中職學校教師(不包含尚在服務期的教師),且必須具有規范的人事檔案。
(七)現工作縣(區)相關部門同意調入正寧工作,且必須服從正寧縣教育局的工作分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但影響引進的;
3.被列為失信對象人員或征信報告中有影響引進的不良記錄人員;
4.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勝任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5.其他不宜引進的。
二、引進原則
(一)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擇優選調的用人機制。
(二)引進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全部安排到農村中小學及幼兒園任教,引進的中職學校教師直接安排到正寧職專任教。
(三)調入學校沒有相應等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先進行高職低聘,待學校相應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有空缺時再按規定予以聘任。
三、引進程序
(一)個人申請。凡符合引進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務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6:00前遞交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申請書上必須要明確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主要業績、服從分配等情況。同時,要加注有所在縣(區)人社、教育部門同意調出的意見。
(二)考核考察。由縣人社、教育、財政、編制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申請人員進行考核考察。重點到申請人員所在任教單位考察其工作表現、任課情況、教學業績等,到所在縣(區)教育、人社、編制部門審查該同志人事檔案(包括學歷、職稱、教師資格、招聘檔案、年度考核、轉正定級、編制情況等)。工作組根據考核考察情況出具考核考察報告,提出調入建議。
(三)研究確定。根據考核考察工作組提出的調入建議,由縣教育局統一匯總,經縣人社、教育、財政、編制等相關部門聯審,報縣委、縣政府同意后,由縣教育局發文安排。
四、調動安置
(一)辦理手續。申請者獲得批準后,到縣人社局領取商調表格,由個人負責辦理兩地同意調出、調入審批簽章等手續。縣人社、教育、財政、編制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引進人員的相關手續。
(二)分配安置。引進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局工作分配。分配時可參考個人意愿,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原則上和在外縣(區)工作時的實際任教學段及學科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引進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切實維護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取消引進資格外,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凡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學校一律不準先行借調。
(三)引進的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上班,否則取消其引進資格。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934-6121514
縣教育局0934-6121150
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正寧縣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