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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根據人員編制、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4名,其中,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9名、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7名、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見附件1《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應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的應為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見附件《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
5、清豐縣域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經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近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清豐縣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5、拒絕、逃避服兵役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信息在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apy.hrss.gov.cn)、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清豐縣人民政府網(www.qingfeng.gov.cn)發布。
(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9日09:00至3月31日17:00。
2、報名網址:濮陽市人事考試網(www.pysrsks.com)。
3、報名程序:報考人員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進入“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上傳照片時,必須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專用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要求原照片必須為單色(紅、藍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按照附件1設置的崗位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并妥善保管。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人員及時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逐一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期間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應及時與審查單位聯系。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按要求補充或更換,并在報名期限內提交。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進行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報名期間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29日09:00至4月1日12:00。
5、網上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21年4月1日17:00前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鎮或農村低保人員,報名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可與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0393-7219012),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考務費用退還手續。
6、報考崗位的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它崗位,筆試考務費退還考生。崗位遞減、取消情況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7、打印筆試準考證。已確認網上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00至4月10日上午9:00期間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未及時打印或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設一門綜合試卷,成績滿分為100分。
報考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的,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報考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教師道德修養等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等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出示本人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自覺保持一定距離、按時有序排隊進入考點參加筆試。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入編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2房間(清豐縣朝陽路西段)審驗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申請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考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和檔案所在地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入伍通知書、退伍證、畢業證和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筆試成績及加分情況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現場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數量和進入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末位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以及相應核減、取消的招聘崗位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參加,并攜帶以下材料:資格復審表一式2份(從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打印),與報名時上傳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目前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由本校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證明(含目前在讀學習方式、所學專業、學制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崗位有資格條件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還需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清豐縣域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已辭職但手續未辦結人員)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經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