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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融安縣機關事業單位缺編一般干部實行公開選調的暫行規定》(融人社字〔2011〕65號)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融安縣城小學計劃面向教育系統直接面試公開選調教師40人。為做好公開選調工作,現將《簡章》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面試紀律,確保招聘質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開選調對象
公開選調對象為融安縣教育系統的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注:不含服務農村未滿6年的小學全科教師)和三年服務期已滿正在辦理入編手續的2018年特崗教師。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沒有傳染病或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無精神病史,無明顯生理缺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具備公開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面試(試講)的方式和程序進行。十五分鐘備課,十五分鐘無生授課。
五、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公開選調40人。具體崗位及數量詳見《2021年融安縣城小學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
六、報名辦法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
采取現場報名遞交應聘材料到融安縣城小學等方式報名。選調單位地址、電話、郵編詳見《計劃表》。
1.報考者應根據所學專業,按照選調崗位具體要求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所需材料:《選調報名表》一式兩份,同時粘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崗位需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兩份),審核完退回原件。
3.報名時間:7月22日-7月28日。
4.報名地點:融安縣各選調小學。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報名工作的整個過程。縣城選調小學負責對選調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資格預審,面試前由縣教育局派出的監督員對面試資格進行復審。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
7月31日上午7:30報到,7:40抽簽,8:00準時開始面試。面試開始時仍未到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二)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融安縣城各選調小學
(三)面試比例
選調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若報名人數不足1:3的比例時,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以擇機進行面試。
(四)面試組織
1.面試工作由選調學校負責組織實施,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指導。
2.選調學校所需面試評委,由縣教研室選派。面試所需經費由選調學校自行承擔。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其中,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選調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選調。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應于面試當天向考生宣布。
4.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選調教師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選調教師的個人信息。考官按選調教師面試序號給予評分。選調教師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八、考核
選調學校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
考核主要是考察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并對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的,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名單中按照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替補。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選調學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十、紀律和監督
(一)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選調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開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選調紀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等相關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4.選調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5.選調工作人員故意泄露面試題目的;
6.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它要求
(一)選調人員專業技術崗位保持不變,繼續享受原學校的專業技術崗位,待一年后,參與新學校崗位設置競聘。
(二)選調咨詢電話:0772-8138942融安縣教育局
0772-6473768融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772-8138279融安縣教育局
0772-6473768融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融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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