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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區學前教育發展需要,按照中共溫州市甌海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印發的《甌海區改革創新公辦幼兒園辦園體制完善機構編制人員管理的實施方案》(甌委改發〔2021〕7號)等文件精神,2021年區教育局所屬公辦幼兒園擬招聘編外專任教師30名、編外保育員9名。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參加編外教職工招聘的對象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品行以及正常履職所需身體條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均統一截至2021年8月23日。
(一)編外專任教師
1.持有幼兒園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有效期內的幼兒園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教師資格為二科筆試成績)。
2.具有學前教育專業或音樂、美術、舞蹈、主持專業,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具有浙江省戶籍,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已在甌海區公辦幼兒園任教的編外專任教師的年齡適當放寬到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學歷或已在甌海區幼兒園任教且由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戶籍不限。
(二)編外保育員
1.保育員須持有五級(含)以上保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五級(含)以上保育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在一年以內取得五級(含)以上保育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具有浙江省戶籍,且年齡在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學歷或已在甌海區幼兒園擔任保育員且由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戶籍不限。
二、崗位數及相關幼兒園地點、聯系電話(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
1.符合條件者持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編外專任教師、保育員相對應的資格證書到各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其中編外保育員可不出具資格證書,但須在一年以內取得五級(含)以上保育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報名時間: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考符合條件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須達到2:1,否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人員可于8月26日上午8:30-11:30到其他幼兒園改報,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5.原公辦幼兒園非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報名須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意見材料。
四、考核項目與分值
(一)編外專任教師
1.考核項目。
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自彈自唱、舞蹈、現場繪畫三項,滿分100分(總分=自彈自唱×30%+舞蹈×25%+現場繪畫×45%),所有成績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下同)。技能測試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試課。
試課: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講,準備6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試課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考核時間、地點由所報考幼兒園另行通知。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各項考核。
2.計算成績。
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試課成績×50%。
(二)編外保育員
1.考核方式: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2.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面試占40%,專業技能測試占60%。總分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3.考試內容。
(1)面試:應聘人員作自我介紹(時間1分鐘);問答題和回答評委問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專業匹配性的專業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2)專業技能測試:應聘人員按照提供的測試內容進行展示。
五、組織體檢
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以試課成績高者優先;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方式,成績高者入圍)。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標準執行,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入圍體檢人員在妊娠期人員,須在1年內完成體檢再予聘用,否則取消資格。
六、確定崗位
體檢合格者(不含在妊娠期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報考崗位。有自動放棄的,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七、考察
對已確定崗位的考生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2.被聘用對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本人簽訂1年見習期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教師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保育員暫未取得保育員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發布后,參加招聘的考生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規則執行。
十、其他規定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規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專業審查辦法。(1)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2012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等相關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按照公布的所學專業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方可報考。(2)招聘崗位對招聘對所學專業明確的,按所明確的專業進行審查。招聘崗位對招聘所學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的,按照“目錄”對應的學科門類專業進行審查。(3)“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從寬認定。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當次全部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6.港澳、國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7.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與個人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8.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及各幼兒園網站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本通知由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88598287、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88534443
附件:
1. 甌海區2021招聘公辦幼兒園編外教職工崗位表.docx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