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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海城區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于2021年12月面向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60名,并計劃赴廣西師范大學雁山校區、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南寧師范大學舉辦現場招聘會。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一)報名地點及時間:
1.廣西師范大學雁山校區。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9:30起,報名截止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
2.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幼兒教師招聘專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9:00起,報名截止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視前一場招聘情況,如招聘計劃滿額,則不再參加)
3.南寧師范大學。2021年12月19日(星期日)9:00起,報名截止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視前一場招聘情況,如招聘計劃滿額,則不再參加)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2022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0屆、2021屆高校畢業生,下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一步助推脫貧攻堅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6號)精神,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在國家、自治區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與國(境)內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應屆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視同為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6.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其生源地或戶籍須為廣西;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不受生源地或戶籍地限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詳見附件1);
4.具有招聘崗位相應教師資格;
5.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本專業最新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名在前50%以內或良好以上等次(考生自行提供本學院出具的相關證明);
(2)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等;
(3)個人相關論文、設計等學術研究或競賽獲校級以上獎勵。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校期間有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的;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說明
1.2022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因發放工作時間安排造成無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2022年8月31日前通過網上申報認定并取得教師資格證證書號的,視同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0屆、2021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11月下旬在北海人才網(網址:www.bhrc.cn)、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及廣西師范大學就業網查閱招聘信息及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1)。根據招聘實際情況,招聘單位和崗位計劃會有適當調整,具體以招聘會現場公布為準。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可聯系北海市海城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79-2022553)。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面試和筆試。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招聘會現場遞交《北海市海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個人簡歷、教師資格證、身份證以及成績排名證明、榮譽證書或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現場咨詢,初步了解應聘者的基本情況。
2022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須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成績單)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學信網下載)作為學歷證書的證明材料。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由海城區教育局招聘會現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筆試。報名時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考試不被錄取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組織考試
1.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以招聘會現場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2)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參加面談。如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人數超過1:6比例的,則按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6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如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人數未超過1:6比例,原則上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因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3比例,確需開考的,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以按1:2及以上開考。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主要測試考生教學能力水平,包括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有關專業知識,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面試時按面試要素進行現場評分,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向考官報告本人的面試序號,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見習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上述其他個人信息的,按扣5分處理。
(4)面試流程:簽到→確定面試順序→確定試講課題→備課→試講→公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