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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中學是隸屬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直屬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第139號令),中山市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共6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第一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體系統已根據國家、省和市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分等級崗位聘用,新進人員有關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確定。博士工資待遇除按照國家、省、市和學校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規定執行外,可按政策申請中山市緊缺適用人才補貼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購房補貼及安家補貼。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2.2020、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7年);
這類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
3.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17年)。
4.港澳人員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已與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簽訂在編教師就業協議或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的在編教師擬聘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6.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段相應,下同)。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畢業生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可暫緩提供相關考試合格證明。以上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入圍考試環節前須簽訂有關承諾書。所有擬聘人員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才能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具體條件
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月7日,點擊下方鏈接或二維碼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把簡歷及相關報名材料按“學科+姓名”命名打包發送至中山市第一中學招聘郵箱,地址:zsyz1908@163.com。
報名鏈接及二維碼:
https://www.wjx.cn/vj/wFR7row.aspx
2.報名需提交材料
①《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手寫簽名紙質版(附件1);
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若屬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且屬崗位表相關崗位要求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專業判定材料;
③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2020、2021屆畢業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2020、2021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屬粵教畢〔2019〕3號文所規定的擇業期內的2020年、2021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或證明(證明中需明確考生屬暫緩就業,若獲錄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④個人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專業方向證明、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項目等)。
⑤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畢業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須憑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⑥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