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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定政辦秘〔2009〕106號)文件精神,經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我縣今年暑期計劃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選調農村中小學、幼兒教師補充到縣城部分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教育體育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實施監督。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教師7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學40名、幼兒園10名。具體選調崗位詳見附件1:《2022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四、選調辦法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公開選調。
五、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全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教學一線工作。
2.任教滿三學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培訓任務。
4.具備合格的教師資格證。
5.選調初中崗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小學、幼兒園崗位,須專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二)資格條件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榮譽稱號獲得者。
2.縣級及以上教壇新星(包括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
3.教學基本功比賽或優質課評比獲縣級一等獎(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4.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1次及以上。
5.近三學年以來,至少有一學年班主任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現仍在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教師。
2.按照定教﹝2014﹞10號文件的規定,2021年度調動的教師及2022年已申請并同意參加縣內外公開招考或調動的教師。
(四)其他要求
1.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學、教專業”必須一致;報考其它學科崗位“學、教專業”不一致的,有報考學科三年任教經歷者方可報考。
2.選調初中教師須為在編在崗的高中或初中教師;選調小學教師須為在編在崗初中或小學教師;選調幼兒園教師須為在編在崗幼兒教師。
六、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2年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響需調整,另行通知)
2.報名地點:定遠縣教體局三樓會議室。
3.報名時須提供現任教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報考者年齡、學歷及專業、任教年級學科、班主任經歷、編制、獲獎等情況,校長簽名并蓋單位公章),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4張。
4.網上下載并填寫《2022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繳納筆試費90元。
5.報名截止,某學科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2︰1,將減少該學科選調計劃數至比例達2︰1為止。核減的計劃數根據其它學科報名情況調劑使用,并于筆試前補充公告。
6.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選調資格,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并視情節對相關責任人和報考者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試
1.筆試時間:(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響需調整,另行通知)
8月13日上午:8:00—10:00《學科專業知識》。
10:30—12:00《教學設計》。
8月12日:報考人員持繳費收據和本人身份證到教育體育局人師股312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內容
按報考學科參加筆試。《學科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卷面分均為100分。命題范圍:報考各崗位的試題以各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為依據,不指定參考書目。教學設計考試卷面將提供某一課題具體內容,考生不得攜帶其他任何資料進入考場。
3.筆試成績計算
按《學科專業知識》占50%、《教學設計》占50%合成筆試成績(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考察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則依次以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教學設計》成績、職稱高低、學歷高低確定,學歷依然相同,采取加試方法確定選調人選)。筆試合成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選調。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選調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師德師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經考察合格的初選人員名單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選調教師。
(四)擇校
選調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具體時間在上述網站公布)到教體局六樓會議室,分學段學科按分數高低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因考察、公示、未按期擇崗造成缺額的,在同學科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五)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實行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編制調整、工資轉移等相關手續(選調教師到調入學校專業技術職務重新核定,如有空缺專業技術職位的,只聘用到該職位的最低等級;如無空缺專業技術職位的,須低聘到下一職級)。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任教學校。
中共定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