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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湘政發〔2019〕18號)、岳陽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基礎教育工作的意見》(岳發〔2020〕9號)、君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君政發〔2020〕7號)文件精神,為更好地支持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充實我區鄉村教師隊伍,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圍繞區委、區政府建設教育強區目標,拓寬區域內教師補充渠道,著力解決我區廣大在外工作教師回鄉執教的問題,推進師資力量薄弱學校教師補員,進一步壯大我區教師隊伍,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編制統籌。根據全區各學校實際需要、年度用編計劃,確定回鄉任教教師人數。
(二)集中辦理。根據編制部門確認的年度回鄉任教用編計劃和崗位需求,統一于暑假辦理回鄉任教手續。
(三)民主公開。按人事調動流程,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和區委編辦分工協作,依法依規,確保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區紀委監委負責全程監督。
(四)組織協調。充分考慮外地在編教師的實際困難,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協調,擬調動對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到指定的鄉鎮學校任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由君山區委副書記田軍任組長,君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虢漢平、周振任副組長,區紀委監委、區政府辦、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適用條件
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的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本人為君山區戶籍,或者本人父母為君山區戶籍,或者配偶為君山區戶籍,或者本人父母為君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者配偶為君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必須是在編在崗公辦學校正式教師;
(三)原則上在任教當地服務期滿,且征得任教當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門同意調出;
(四)必須為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的教師;
(五)必須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放寬到45周歲(1977年1月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實施范圍:
(一)近3年內教師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二)近3年內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四)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或在處分期限內的;
(五)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調動情形。
五、辦理程序
(一)公告
由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君山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對外公開本年度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用編計劃及崗位需求。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時間為8月5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地點
君山區教育局教師工作與政工股。
3.報名流程
(1)填寫《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調動申請表》(見附件)。
(2)提交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材料包括:
①本人為君山區戶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②配偶為君山區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③配偶為君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配偶所在工作單位在編在崗證明,本人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④父母為君山區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其中教師資格證必須與申請學段、學科相符,申請任教學段、學科以公告發布的學段、學科為依據、申請調入意向單位僅為個人意向,最終安排以區教育局安排為準。
4.審核。由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調動教師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領導小組復核,確定擬面試人員名單。
5.面試。根據擬安排崗位要求組織面試,按崗位人數等額確定擬調人員名單。
6.考察。由人社部門對擬調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復審并組織考察。
7.公示。將擬調人員名單在君山區政府門戶網公示,時間5天。
8.調配。公示無異議的,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區人社部門向調出地發商調函。區教育局根據回鄉任教教師戶籍地及區域內學校編制短缺情況,統籌安排到校任教;并協同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委編辦辦理列編、工資發放等相關手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注重宣傳。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順利實施。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相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教師隊伍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機構編制部門允許使用的編制內和規定的職數內,為擬調動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三)服從安排,有序調配。擬調入教師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崗位安排,到指定的鄉鎮學校任教,不得直接安排在中心城區學校(高中教師除外)。服務期至少5年。服務期內調入教師不得申請到區外或區內其他部門工作。
(四)嚴肅紀律,公正透明。各相關單位要嚴肅紀律,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和商調等,做到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和不正之風。因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由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君山區區外在編教師回鄉任教支持計劃招聘崗位一覽表.docx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