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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9〕54號)等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我縣教育系統下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6名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列入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服從安排。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無精神類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師相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體要求:見附件1《2024年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5.其他說明:
(1)崗位專業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新寧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相關材料和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2)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可暫憑畢業院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條件中崗位要求為“新寧考生”的,是指本人或配偶為新寧縣戶籍的人員。
(4)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2024年高校畢業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它的為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人員。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未做出結論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8)各級公務員招考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9)我縣編內教師。
(10)違約已辭職的定向培養公費師范生和2024年待分配的新寧縣定向培養公費師范生。
(11)不接受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報名,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名,其他情形依次類推。
(12)2022、2023年已參加我縣教師招聘體檢并合格后中途放棄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共56名。其中高中(含職業高中)教師40人,初中教師10名,小學教師6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寧縣人民政府網(www.xinning.gov.cn)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考實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新寧縣教育局七樓可視會議室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必須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電子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其復印件(正反面掃描為一頁)。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并提供學信網學歷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下同】中打印出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學歷報告(在“學信網”中打印出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但在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時必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屆時不能如實提供,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暫未領到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師資格證認定《受理憑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成績及格截圖報名,但在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時必須提交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屆時不能如實提供,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④《2024年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標準證件照(紅底或藍底)四張。
⑤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戶籍在新寧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b.配偶戶籍在新寧的,提供結婚證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記卡》。
(2)特別提示:
①招聘崗位中專業方向有要求但畢業證未明確方向的,需提供專業方向證明。
②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3)崗位填報。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對應一個崗位代碼),多報或重報無效。崗位分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三類,所有崗位在同一類別中相同學科教師崗位實行合并招聘(詳見附件1)。
4.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個別特殊急需崗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如需開考,報縣人社局審定后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所有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參加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還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一證一單參加面試。
1.筆試
(1)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內容為相應層次及以上相關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和筆試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成績查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寧縣人民政府網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寧縣教育局六樓611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查分結果通知本人。
2.面試
根據崗位計劃表中的招聘計劃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區分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用試教(上微型課)的方式進行。各崗位的具體試教內容見面試通知單。試教備課時量為40分鐘,試教時量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成績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區分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也相同,則全日制畢業的優先;若還繼續相同,則年齡大的優先。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考生分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分別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入圍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根據空缺名額,經主管部門審查并報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生(區分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不成功者,自然核減招聘計劃數。
(五)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
1.體檢結束后,須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人員必須提供報考所需的所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發現報名時提交的資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資格復審資格。
2.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空缺名額,經主管部門審查并報縣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生(區分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3.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新寧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1.擬聘用人員中,同一類崗位涉及多個聘用單位的,按同類崗位所有入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自主選擇單位。若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也相同,則全日制畢業的優先;若還繼續相同,則年齡大的優先。選崗時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3.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工作單位。
四、紀律要求
1.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按規定提供檔案及相關證件材料辦理聘用手續到崗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隨時可以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涂改證件、證明等報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對體檢合格后放棄的人員,錄入新寧縣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新寧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寧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考試聘用工作各個程序中入圍人員情況將在新寧縣政府網公布,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6.報名考試咨詢電話:
0739—2563591(新寧縣人社局)
0739—4822950(新寧縣教育局)
紀檢監察監督電話:
13487634652(新寧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附件:
1.附件1:2024年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附件2:2024年新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3.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寧縣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